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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端人才引进“双百计划”的意见(试行)

2009-11-24 |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纳聚集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加快构筑烟台人才高地,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进重点
未来5年内,围绕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建设等“三大战略”,突出重点产业发展、关键领域突破和科技创新需要,通过实施引进高端人才“双百计划”,面向海内外引进100名高端创新人才、100名高端创业人才,其中海外优秀人才30名以上。
(一)高端创新人才
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第二层次:省级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第三层次: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的首位完成人。
第四层次:在世界和国内500强企业、中央企业以及世界著名金融、会计等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担任中高级经营管理职务3年以上的人员。
(二)高端创业人才
经认定,海内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其产品符合我市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烟创办高科技型企业的高端创业人才。
二、优惠政策
1.实行薪酬激励。2.发放生活补贴。3.资助研究经费。4.享受安家补助。5.优先解决住房。6.妥善安置家属。7.落实社会保障。8.给予专项奖励。9.提供创业资金。
三、保障措施
1.健全工作体系。2.落实资金保障。3.开设绿色通道。4.强化考核管理。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5年,适用于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驻烟企事业单位。凡在5年内引进的高端人才,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本意见规定执行到合同期满。(摘自 神州学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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