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第一印象
忆起清华生涯,我对刚入学的那段时间印象最深,好多事情历历在目。也许是因为初到一个新集体的新鲜感和兴奋劲使然吧。
第一天就有一件事吓我一跳。本来以为考上大学后生活可以轻松点,没想到到校头一天就发现同宿舍的几个兄弟都捧着书对着录音机念念有词。问他们干吗呢,说是在听英语磁带,我吓了一跳,这也太用功了吧!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在准备入学的英语分级考试。不仅如此,很快我就感觉到清华的学生都非常用功,学风实在是太好了。连我这种本来想放松放松的也不得已跟着用功起来。后来我不止一次地对人说起,我读大学时比读高中还努力。实话实说,一点没夸张。从此也奠定了我的“典书”(典型书呆的缩写,老婆大人赐的简称)生涯。
第一次在食堂吃饭是跟小孟、迟云一起去的。看着他们拿着馒头就着菜,觉得很新鲜。身为一个江南人,我们的馒头从来都是早饭时配着粥吃的,午饭晚饭都是吃米饭。不过在清华这么多年,我已经喜欢上了北方的大馒头。这个爱好一直保持到了现在,可是上海这么好的馒头难找啊。
第一次开班会的时候要先点名,点到胡侃,以马轶磊为首的几个同学都在偷笑。当时我很摸不着头脑,因为我压根儿不知道“侃”字的意思,后来明白过来,也觉得这名有趣。我想胡侃老家那里对这个字应该也不敏感吧,否则不会取这个名啊。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不同地域的语言系统和文化差异真是很大啊。
班主任钱老师让我当学习委员,头一件事是去给大家领课本,陈文胜(蚊子)和我一起去。蚊子是清华子弟,必须靠他带路。领书是在照澜院,必须骑车去。而我高中时还不会骑车,听说大学很大,才在暑假里匆忙学了起来,此前只在操场上骑过两圈,还没上过路呢。我记得当时借的是施天舸的自行车,当然他并不知道我不会骑车,否则也许就不借给我了。当我晃晃悠悠上路之后,蚊子看出来了,问“你会骑车吗?”。当时我胆子确实不小,更重要的是怕丢面子,居然就这么上路,幸亏来回都很顺利。
班里第一次搞活动是去颐和园,路上我和陈立人同行。我俩一边骑车,一边聊天。这一路只聊了一件事,就是他一开始怎么被搞错了专业(被错分到84还是85班去了),后来又怎么去跟校方交涉,最终硬是又调了回来。当时我觉得这家伙挺牛,这都能改回来。当时我连我们这个专业和84班的专业有啥区别都搞不清楚,如果我碰到这事,肯定就认了。
开学不久就到了我的生日,那天很意外、也很惊喜地收到了我们班几个女生送的贺卡,宿舍的哥儿几个看到之后十分眼红。我当时很感动,这也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件事。要知道,在我们老家根本没有过生日的习惯,这是我人生中头一次收到生日礼物。后来想起,当时我应该请女同学们吃个饭,趁机套套近乎嘛,可惜当时太傻,又囊中羞涩,错过了大好机会。在此,我再次向四位女同学表示感谢,感谢你们20多年前给一个小男生带来的温暖!
17号楼时期
本来想按年来写的,后来发现很多事情根本分不清楚是在哪一年发生的。但可以分清楚是在17号楼时期的,还是在24号楼时期的。看来人对于空间的记忆要强于对时间的记忆。
大一的时候举行新生篮球比赛,第一场是我们班跟自85班对阵。刚开始不知道彼此水平高低,人人都不敢上场。马轶磊作为体育委员,只好率先上阵。不过老马的篮球水平不行,几个会点的一看,老马这个水平都能上,那还不如我上呢,于是纷纷冒了出来。之后老马就再也没机会上场了。不过一开始没在一起练过,属于瞎打。我记得83班的刘军在一旁指点,说你们不要瞎投,要集中打欧阳证这个点。后来按照这个思路来,果然好多了。这就是球星战术啊,现在NBA最流行的不就是这个战术吗?我们可真超前。
大一时,几门基础课的老师都很牛。我对高数老师印象较深,上课时老师拿着粉笔写个不停,一步步推导,虽然式子很复杂,但他讲得很清楚,真正的深入浅出。这是我头一次觉得,听老师讲比自己看教材要轻松。教英语的是一个年轻的女老师,特别受男生欢迎!她有时候会在课堂上给大家放外国电影,还会组织一些英语沙龙、圣诞晚会之类的活动。
大学里喜欢“吼歌”的同学不少,诞生了不少“水房歌手”或者“澡堂歌手”,迟云可算是其中的佼佼者。他吼歌很放得开,宁可声嘶力竭也决不降调。唱的最多的是《北方的狼》和崔健的歌。在我们一帮理科男中,迟云算是“性情中人”,特喜欢和我们分享他对女生的看法,发明了一套又一套的“理论”。有段时间,他说他喜欢某个女生,因为那个女生的手很漂亮,我们就都笑他,称那个女生为“迟云的手”。那时候陈建春绝对算得上是“恶作剧大王”,他偷偷在走廊的黑板上写了“迟云的手”几个大字。路过的人奇怪地念将出来,迟云在宿舍里听到了,吓得赶紧跑出来看个究竟。我们都笑倒了,周围不明就里的人纷纷打听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迟云也有胆小的时候,有一次去找一个女生“套磁”,居然非拉我一起去。我就纳闷了,你不怕我“截胡”吗?结果这小子冲我挥挥手,说了句什么我忘了,意思是你哪里是我的竞争对手,把我给气得!
我们宿舍总体来说是比较闷的,但有一件事走到了全班的前面,那就是找友谊宿舍。不知最初是谁想到了这个主意。讨论怎么找的时候,蔡弘很痛快地把这个事情揽到自己身上,说他有个女同学在北大图书馆系。联系之后,说是对方也正有此意,于是这事就成了。几个女生中,我对蔡弘的同学印象最好(名字全都忘了),可惜她大概只露了一两次面,后面就不再参加活动了。我们跟其他几个女生交往了很长一段时间,经常一起出去郊游。可惜最终也没有成一对,也许大家都不好意思脱离集体发展“个人关系”。
在我们宿舍之后,其他宿舍也纷纷找起了友谊宿舍。尤其是马峰他们宿舍,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们从头到尾只找了这么一个,他们是走马灯似的换个不停。有一次碰到马峰我问他,你们跟人大那个友谊宿舍怎么样了?他说,人大?早换了!
我们大一的时候发生了“六四”事件,有一次(好像是耀邦追悼会那天)我和建春、小孟回到学校时,课已经上了一半。那天是制图课,可是老师一句责备也没有,只是让我们尽快入座,还给我们单独讲了他刚才上课的要点。这让我非常感动。
那时候的卧谈会是不得不说的。除了有时谈谈女生,更多的时候我们是在纵论国内政治、天下大事,往往一谈就到了夜里2、3点(后来快毕业时也经常熬到2、3点,不过那会儿是在打牌)。辩论的时候,建春往往“一夫当关”、舌战群儒。如果没有他,这辩论会可能就开不下去了。天天侃到那么晚,第二天照样上课,啥事没有。我记得那时我还有早上跑步的习惯,不管多晚睡早上照跑不误。年轻时精力真是充沛啊。
24号楼时期
搬到24号楼之后,生活条件好了不少。比如水房里有了比较好的淋浴设施。北京的自来水可能是出自地下水的缘故,冬暖夏凉,一年四季都可以冲凉。这下水房里的歌声就更多了。
大三的时候,班里有暑期实习的安排。我和几位同学去了位于亚运村的五洲大酒店实习。我和徐峰、马峰、张雪枫被分到了送餐部,给客房送餐。小孟等几人是去打扫房间(是不是因为我们几个长得帅?)。相比之下,我们的工作要轻松一些,而且有小费拿。记得我一共收到100多元小费,有外汇劵,还有美元等外币。但送餐这个活有一点不好,就是要值夜班。我们经常值了一夜班之后还要骑车回学校。当时好像有一个清华子弟也在那里上班,他骑了一辆变速自行车,速度比我们快一倍,经常“嗖”的一下从我们身边超过去了。我那时候的“远大志向”就是将来也要买一辆这样的车。
那时周锐、李心纲他们宿舍是“多国部队”,来自几个不同的班级。所以那个宿舍平时非常热闹,各个班的人都聚过来,打牌的打牌,玩游戏的玩游戏,很多新的游戏我都是在那里见识到的。周锐很厉害,周边那么吵,他照样能看得进书。所以那时他的成绩非常好,我们班无人能出其右。
有一次系里文艺汇演,我们班出了一个小品——《三顾茅庐》,最后还得了一个奖。这个小品把各种广告植入台词中,还是很搞笑的,演出时效果不错。我出演张飞,第一句台词至今记得,可能是因为排练的时候说了太多次了:“大哥!你我兄弟能征惯战,何必去请一个山野村夫……”为什么找我演张飞,我至今没搞明白。我那么“苗条”,哪里像张飞了?要说长得黑,阔义和吴珉都比我黑多了吧?徐峰演诸葛亮,马轶磊、蔡弘分饰刘备、关羽。老马贫嘴的特长发挥得淋漓尽致,应该是本小品最大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