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上小学时,语文老师把一个“仁”字放进了他的名字里,希望他将这蕴含了中国文化精髓的精神,永久地铭刻在心中。在此后的人生中,他以独特的方式,努力将这个巨大的“仁”字,融进中国现代医学、生命科学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中——
他就是邱仁宗。今年77岁的他,为探索在中国医学与生命科学中建立伦理规范,整整奋斗了30多年。是他,在1979年让中国医生第一次听说了“安乐死”、“脑死亡”,将西方生命伦理学概念最早介绍进了中国;是他,在1987年出版了汉语言文化圈内的第一部系统阐述生命伦理学的著作《生命伦理学》;是他,培养出了我国生命伦理学的第一批博士生,现今他们活跃在生命伦理学研究的第一线,成为我国研究生命伦理的一支骨干力量。
他的同行兼好友,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学部主任沈铭贤说:“在中国的生命伦理学领域,邱仁宗是一座绕不开的丰碑。”对于他的观点,后来的学者可以赞成,或者反对,但他的书和文章,却是非读不可。
12月18日,在法国巴黎,邱仁宗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副总干事手中,接过了“阿维森纳奖”的金质奖章和奖状。由此,他成为了获得这一殊荣的第一位中国人。在教科文组织授奖辞中这样写道:“邱仁宗是生命伦理学领域的一位先驱,他在科学伦理学方面的研究,以及在与科学有关的伦理问题上,坚毅地维护公众权益,成为中国和世界学术界一位主要代表人物。”
中国生命伦理学的拓荒者
生命有很多偶然和必然,邱仁宗在经过了很多曲折、很多次选择之后,终于发现了自己“安身立命”的所在——生命伦理学。
祖籍苏州的邱仁宗,从小上的是苏州绸缎公会办的小学。这所小学每周一上午的周会拜的是孔子,平时在教语文、数学、历史、地理的同时,还教授《论语》、《孟子》,虽然当时先生只是要他死记硬背下来,可儒家经典的字字句句已浸润了他的心灵。
“无伤,仁术也”不就是伦理学中“尊重人,不伤害人”的道德底线么?“医本仁术”,遗传学研究、干细胞研究,乃至所有生命科学、自然科学研究,不都应该是“仁术”么?这样的感悟,如星星点点的火花,在他开拓中国生命领域的荒原时,带给了他无穷的动力与灵感。
邱仁宗说,他原名邱承忠,一个在当时非常普通的名字,作为家里唯一的孩子,长辈寄望他能延续宗族血脉,并振兴中落的家道。可是,小学语文老师,却将他名字中的“承”,改为“仁”。“仁宗”尽管听起来像是古代皇帝的谥号,却蕴含了这位全心全意教书育人的老师对他的殷殷期望:仁是为人处世之本。
关于“仁”的思考,是一个哲学命题。
从清华大学外文系毕业后,邱仁宗被调到协和医学院,教授政治理论课。当时,医学院学生总是反问他一个问题:“上这些课有什么用?”
是啊!邱仁宗也问自己:人文对于科学有什么用?哲学对于医学有什么用?就像十几岁时一头扎进思想进步人士办的文心图书馆,疯狂地看鲁迅、郭沫若、茅盾、巴金的小说一样,他一头扎进了北京图书馆、北京协和医学院的图书馆,并坐进了医学院的课堂旁听医学课程——他要探寻两者的结合点。这段经历,使他逐渐了解医学,了解医疗技术,为他进入生命伦理学领域做了重要的铺垫。“医学的专业性、技术性非常强,如果一点不懂,很难了解其中真正的问题所在。”邱仁宗说,很多传统哲学、历史学科的学者很难进入生命伦理学领域,门槛就在于缺乏自然科学的背景。
1978年,邱仁宗从北京协和医学院调入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当时,哲学所所长汝信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要求哲学家重视对科学技术的研究和人的研究,而这恰恰与邱仁宗在协和时候进行的思考相吻合。在所有这些看似偶然的必然的作用下,邱仁宗做出了一生中最重大的一个选择——决定将科学哲学和生命伦理学作为自己的主要学术研究方向。
当邱仁宗作出这个选择时,并未意识到个中真正的重要性,直到1979年他在广州医学辩证法讲习会上作《七十年代医学哲学综述》的报告,第一次将生命伦理学的概念展现在了中国医学与哲学工作者面前。
“文革”十年,闭目塞听。“生命伦理学”对于绝大多数中国医学家、科学家而言,是个新鲜而奇怪的事物,可以说闻所未闻。当邱仁宗讲到“安乐死”、“脑死亡”时,有个医生反问道:“死还有安乐的吗?”
可是,在会后,邱仁宗收到的更多的反馈表明:尽管当时在中国医学界没有明确提出“生命伦理学”的概念,但问题却真实存在。一个外科大夫写信给邱仁宗,说自己在工作中的确碰到了这样的情况,自己常为此迷惘。
很快,“生命伦理学”就像一个炸响的春雷,引来了各方关注的目光。沈铭贤回忆说,当时听邱仁宗的报告,感觉眼前打开了一扇大门,“不仅仅是新奇,更多的是感受到一种人受到关注的尊重。”
1981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向邱仁宗约稿,希望他撰写一本系统阐述生命伦理学的书籍。6年之后,《生命伦理学》付梓,汉语文化圈第一本生命伦理学著作诞生。不久,香港、台湾地区的出版社纷纷跟进,出版了该书的繁体中文版——港台出版社“跟风”大陆出版的图书,这在当时绝对属于罕见度极高的事件,成为当时出版界的一段佳话。2009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再版了这本书。
同时,国家教育部在东南大学开设助教培训班,请邱仁宗讲授生命伦理学,安排了整整一周的课时。这期培训班堪称生命伦理学领域的“黄埔军校”,当时很多学员成了现在生命伦理研究的骨干。
2006年,第八届国际生命伦理大会在北京召开——邱仁宗实现了此生最大的梦想。中国的生命伦理学也在全世界面前,进行了一次正式亮相。在这次大会上,中国大陆的参会代表为大会提供了优质论文,从中反映出了生命伦理学在我国的长足进展。当时,由于不了解中国,不少国外伦理学家“带着有色眼镜看中国”,提出了很多尖锐甚至带有攻击性的问题。邱仁宗和他的同事一起,与各国专家进行了充分而坦诚的交流。
大会开得非常成功。来自49个国家和我国港澳台以及大陆的代表达601人,参与人数之多为历届大会之最。国际生命伦理学协会前任会长、哈佛大学教授怀柯勒说:“你们树立了一个后继的大会难以逾越的标准!”
站在生命伦理学研究“最前线”
在世界卫生组织工作20多年、曾担任该组织副总干事多年的胡庆澧,听说邱仁宗这次以全票通过,获得今年的“阿维森纳科学伦理奖”,十分高兴。“我在世界卫生组织工作很多年,和邱教授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胡庆澧说,“他总是热情洋溢,非常勇敢地站在生命伦理学研究的最前线。”
生命伦理学是什么?邱仁宗认为,生命伦理学就是对人的关怀和尊重,伦理学家就是要时刻提醒大家:人是目的,绝不能仅仅用作手段。可是,当科研成为一种追逐未知的乐趣、对自然的奥秘着迷时,可能会看不到人本身。正如人们所说,“科学需要人文导航,让科学的航母不要迷失了方向。”当生命科学、医学技术发展到能够改变人对生死的期待,改变生育的方式,对现有社会结构、观念的冲击,也就随之而来。
在1988年前,邱仁宗对生命伦理学的研究主要在“象牙塔”中,可那一年发生的事,使他产生了一种紧迫感:生命伦理学应该更多面对实际问题,解决生命科学、医学技术发展带来的道德困境。
1986年,陕西省汉中市一位医生应病人家属要求为不治且处于痛苦中的病人实施了安乐死,却被病人家属告上法庭。1987年,当地公安局向检察院申请以故意杀人罪逮捕了相关涉案人员,并于1988年提起公诉。这掀起了国内对于“安乐死”讨论的第一次高潮。
虽然该案最终以“安乐死轻罪不罚”结案,却重重地敲击着邱仁宗的心:旁征博引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孔子、老子,一直说到马恩列斯毛,但对解决现实问题却“王顾左右而言他”,这是研究生命伦理学的合适途径吗?这些生命伦理学问题,不仅发生在医生、病人身上,更触及到了法律、制度等深层问题。
进入现实领域,邱仁宗的心被紧紧揪住了。“在这个快速发展的领域中,伦理问题层出不穷,远远超过了人们的想象。”邱仁宗承认自己是个工作狂,每天都能工作到凌晨两三点,当然中午需要睡个午觉。他在回答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的问题时写道:“我最怕的就是在我完成我的工作前死去。”
1988年,我国首例试管婴儿刚诞生,他就和卢光琇教授向国家计生委和卫生部提交人工授精管理办法的建议;1993年,艾滋病防治问题开始起步,他就动手为卫生部起草我国艾滋病防治政策的伦理框架;1999年,干细胞研究刚进入公众视野,他已开始组织起草《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原则和管理建议》;2004年,他又开始协助卫生部起草《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于2007年1月颁布……邱仁宗的伦理研究触角紧紧跟随生命科学的发展,延伸到前沿的各个角落。
然而,伦理问题的讨论常会遭到一些质疑。为帮助病人改变弱势地位,邱仁宗与法学家合作,撰写了《病人的权利》一书。“简而言之,就是教病人怎么打官司。”他说,这本书出版后,北京一些医院院长说这是一本坏书,要到法院去告作者。可是,邱仁宗却说:“告了才好!欢迎告我们!”他认为,医生就是应该时时处处为病人着想,病人也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
更多科学家给予邱仁宗的是尊重和理解。到中国访问时,眼见邱仁宗所受的尊重,美国临床伦理学家马克·希格勒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在美国,伦理学家总不受科学家的待见。邱仁宗告诉他,因为伦理学家对科学并非单纯的指责,更多的是善意的呵护与指引,因此才能赢得科学家的尊重、政府部门的信任。
1994年4月,国家卫生部长在向全国人大作“优生保护法”的报告,当天新华社用Eugenic Law向世界发布了新闻,顿时引起了轩然大波——Eugenic Law是德国纳粹所谓的“优生”,许多国家的遗传学家和遗传研究机构纷纷致电或致函我国驻外使领馆、我国遗传学家和遗传研究机构,或表示不理解,要求解释,或表示抗议,他们声称如我国人大通过这一法律,要中断与我国的合作,并抵制即将于1998年在北京举行的世界遗传学大会。
各国遗传学家抵制大会,历史上只发生过两次,一次是为了抗议纳粹的优生、种族歧视政策,另一次是抗议苏联压制孟德尔-摩根遗传学抬高米丘林和李森科的错误政策。如果同样事件发生在中国,对我国的国际形象非常不利。
千钧一发之际,邱仁宗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向国际社会解释我国的优生优育政策,其实是帮助父母生出健康宝宝,而非带有纳粹色彩的强制优生做法,同时支持将“优生保护法”改名为“母婴保健法”。他给中宣部写信,希望能将“优生”翻译为healthy birth,不再使用eugenic。很快,新闻出版署就特别发文指定了“优生”一词的译法。邱仁宗又协助世界遗传学大会组委会向各国遗传学家作出解释。终于,1998年世界遗传学大会在中国顺利召开,全球3000多名遗传学家赴会。会后,大会主席谈家桢先生专门向邱仁宗表示了感谢。
“平等”是他的原则与理想
见到邱仁宗时,很难想象他已经77岁。一米六五的个子,走起路来腰板挺直;笑起来眼睛弯弯的,一口带有苏州口音的普通话,让人感觉特别亲切;严肃起来,嘴角向下一扭,说出话来,句句如铁板钉钉,让人难以反驳。
深受“五四运动”的影响,在邱仁宗的心目中,平等有着至高的地位。“艾滋病人也是人,他们也应该有自己的权利,怎么能歧视他们呢?”“智障的人为什么都不能生孩子,并非所有智障都是由遗传引起的。”甚至对动物,他也在国内率先提出“动物权利”问题。
邱仁宗从母亲养了十几年的猫咪身上,感受到了动物的灵性。这只猫每天晚上9点半,会提醒老太太睡觉,深夜1点又会上楼提醒邱仁宗睡觉,如果他们不准时睡觉,它就会使出各种招数,直到他们去休息为止。
“它会判断自己的体重和技巧,是否能跳上柜顶;它会偷吃自己喜欢的东西,而尽量不让主人发现……”邱仁宗说,只要仔细观察,很容易发现很多动物都具有思维能力,也许其程度只相当于人类的幼儿,为什么它们没有权利得到我们的善待呢?
他的关于动物福利的论文刚发表时,很多人都嗤之以鼻,感到那是无稽之谈,或批评他“反人类”。但现实的发展证明了邱仁宗的想法是对的:现在,国内已经逐渐认可了要尽量善待实验动物,并开始推广3R原则(replacement尽量用别的东西替代动物做实验,reducement尽量减少动物实验,refinement善待实验动物)。
“善待动物,其实关系到一个根本的哲学命题——人不是世界的中心。”他说,现在对于气候变化的讨论也说明,人类中心的观点必须改变。人类不给大自然、其他物种留下生存余地,自身最后也会难以独自生存下去。而善待非人动物,将会是人类动物(人也是动物)与非人动物双赢的结局。
邱仁宗追求的公平,不仅是道德、观念上的公平,更是制度的公平与合理。对于社会上普遍紧张的医患关系,他认为责任并不完全在医生,而是我国的医疗制度设计出了问题:让所有医院都去自己赚钱,那是大错特错。2001年,《柳叶刀》杂志问他:“你认为医学专业最大的威胁是什么?”邱仁宗回答说:“商业化”。
“我的假牙是在私立医院做的,价格虽然高,但整个服务过程我很满意。”他并不认为私立医院的存在有何不妥,它可以满足收入较高阶层的医疗需求,但要求公立医院去赢利,却会造成“制度不公平”。“医生和病人本来应该是信托关系,医生有责任治疗病人,病人也应该相信医生。但现在这种关系却变成了商业关系,更糟糕的是病人在技术、信息上处于弱势地位。”为此,他向卫生部建议,医疗服务是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产品,应该让公立医院的医生收入与病人缴费脱钩,以确保国民能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
在生命伦理学的学术领域,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邱仁宗也总是坚持他的公平原则。生命伦理学不同于传统的哲学学科,这个交叉新兴的领域,看似谁都能来“插一脚”。可是,每逢邱仁宗主持会议,他总是坚持“有研究才能发言”,坚决不按照头衔或论资排辈来安排大会报告。“由于国内缺少同行评议、发表文章收版面费,很多人靠资历或与上级的良好关系熬成教授、博导,并没多少学术成果,也在学术会议上高谈阔论——我就是要整顿这种不良风气!”
邱仁宗担任亚洲生命伦理学协会会长的时候,面对西方人对学会的操纵,他一样不满,并设法纠正。按照章程,每一位理事至多有两个任期,即4年,可是唯独一位当了秘书长的西方人担任理事达几乎10年之久——这样,各国理事之间就没有了平等性。而为了便于操控,这个西方人专门选一些专业不行、英语也不行的人,作为他们代理人。邱仁宗对此非常愤慨,甚至以抵制选举和会议来抗议。
“我们个别的中国代表对此一声不吭。有的甚至面对个别外国代表发言恶意攻击,也寂然无声。我看不过去!”邱仁宗说到这里,眉毛几乎立了起来,“担任国际组织职务并不是给自己捞到一个出国机会,而是要履行自己应有的责任。我们不能唯唯诺诺,一定要坚持平等的原则。”
——这就是邱仁宗。
“放风筝”与“骑单车”——邱仁宗谈中国的生命伦理研究
12月18日,法国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在“阿维森纳科学伦理奖”的颁奖典礼上,邱仁宗从副总干事马修·巴博萨手中,接过了奖章和奖状。他说:“这个奖不仅是对我个人工作的肯定,更肯定了我的中国同行们在提高科学家、政策制定者和公众的伦理意识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在随后发表的获奖演说中,邱仁宗用“放风筝”和“骑单车”的比喻,阐述了自己对于生命伦理学研究的理解。
“放风筝”,看似线在手中,风筝却漫无目的地在空中飞舞——邱仁宗以此比喻一些伦理学者“空对空”地谈论伦理学理论,而对实践中如此紧迫的伦理问题漠不关心。他认为,“哲学就是哲学史”的观点,至少在生命伦理学中,是行不通的。“也许能为自己囿于象牙塔辩护或感到满足,但对于社会却鲜有好处。”
而社会需要的,是能够解决现实问题的伦理学研究。1983年,邱仁宗访问英国的时候,读到了著名学者杨·肯尼迪的文章《医生是否该给15岁女孩开避孕药》。文章详细分析了几种可能的选项,对每种选项伦理学上的可辩护性进行论证。他受到了震撼:这样的伦理分析,并非普通人能够作出,人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伦理指导!——这就是他追求的“骑单车”式的研究模式。
他说,学院式的研究好像放风筝。他更想做“骑单车”式的研究,永远脚踏实地,朝着一个目标进发,发现问题,然后想办法解决它。
邱仁宗说,“骑单车”式的研究是一条更艰难的道路,而文化差异又使科学伦理学的探索更加曲折。一些人认为无需伦理学家的唠叨。这种观点阻碍了科学的快速发展之路。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科学在某些方面是需要伦理学护航的。”——当我国科学家在细胞浆杂合体作出开创性贡献,遭到一些人的非难,例如认为这些工作“违反人的尊严”、“混淆物种界线”时,邱仁宗在许多场合以及报刊上用伦理学论证支持这些科学家的工作。当有的科学家在遗传学研究方面受到毫无根据的指控因而被迫停止多年工作时,邱仁宗坚决抵制这些无端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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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森纳科学伦理奖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第166届执委会上,应伊朗共和国的倡议设立阿维森纳科学伦理学奖。该奖每两年授予一次,旨在奖励个人和团体在科学伦理学领域的活动。颁发该奖是为了促进对伴随科技发展产生的问题进行伦理学反思,以期提高国际上对科学伦理学的意识以及凸显科学伦理学的重要性。
该奖以11世纪的医生和哲学家、中世纪的伊斯兰人易本辛纳(980-1038)命名,在欧洲称为阿维森纳(Avicenna)。他是一位医生和人文主义者,发展了可作为范例的整体论进路,以把握科学中伦理学的精髓。他献身科学,一生撰写了约450部著作,其中约240部流传至今。
(许琦敏)
转自 文汇报 200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