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厚兴趣 钟情国际法
国际法是调整主权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种关系的法律及学说。它17世纪产生于欧洲,19世纪中叶传入中国。然而,当时的中国尚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国际法在中国的实际应用十分有限,因此当时许多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国际法在实行中有虚伪的一面,但也认识到中国人很有必要学习国际法。
1930年,一位在上海复旦大学学习的17岁的大学生对国际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此,他的一生与国际法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他就是我国当代著名的国际法学家,北京大学教授——王铁崖。
游学中西研究条约
王铁崖,1913年7月出生于福州市,自幼所受的家庭教育是20世纪初最罕见也最完备的教育。他在家中私塾既诵读四书五经,又学习洋文西学。
16岁时,他负笈上海,入复旦大学,先就读于西语系,后转入政治系。在政治系,他开始接触国际法。1931年,他又考入清华大学政治系。水木清华浓厚的学术气氛和他自己的天赋和好学,使他在学识上大有长进。大学期间,他的论文便在《清华周刊》等刊物上发表。1933年大学毕业后,他因成绩优异升入研究生院,并将国际法学选定为自己专攻的术业。1936年,王铁崖以论述租借地问题的论文通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
同一年,王铁崖通过了中美庚款留学考试,次年赴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继续攻读国际法学,师从著名的国际法学者劳特派特教授,并得以交往其他世界级的国际法学者,开阔了学术视野,使他在国际法研究领域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
1939年夏,王铁崖到柏林访问,那里世界大战一触即发的气氛促使他决心返国。同年8月,他回到祖国,满怀报国热忱,但尝到的是失业的滋味。幸运的是暂设四川乐山的武汉大学邀请他去任教,王铁崖从此开始了他的国际法讲学生涯。这一年,他只有27岁。
王铁崖在武汉大学开设国际法、中国外交史、欧洲外交史三门课程,还讲授国际法案例专题。抗战时期的四川,物价飞涨,已是教授的王铁崖生活仍是很窘迫。然而,这并没能使他放弃对国际法学的无尽追求。
王铁崖在这一段时间里研究的重点即自五四以来的二三十年间,中国国际法学者研究的重点——条约问题。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在饱受列强的百年欺侮后,在对外关系中面临的最重要的国际法问题就是废除不平等条约以及有关的法律问题。王铁崖这一时期的著作正体现了时代的方向,也是那个时期启蒙与救亡运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壮心不已赴任海牙
1993年6月,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庆祝王铁崖80寿辰暨执教50周年。王铁崖在会上动情地说:“在他一生中,问心无愧的是他对国家、对北大、对国际法、对学生的热爱。他还有四个心愿要去实现:希望把中国国际法学会办成世界第一流的国际法学术团体;希望看到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在青年人手中办得更好;希望在5年时间里完成一部多卷本的国际法著作;而他最大的心愿则是希望看到涌现一批高水平的国际法学者,以适应中国日益提高的国际地位。”
为庆贺王铁崖80寿辰,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麦克唐纳教授发起并编辑了一本由59位来自二十几个国家的著名国际法学家撰写的纪念论文集。作者之中有国际法院的院长和法官、国际法研究院的院士、世界著名的国际法学者。王铁崖把此事引为自己最大的光荣。
1997年5月20日,王铁崖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名的候选人,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顺利当选为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大法官,任期4年。同年11月11日,王铁崖赴海牙任职。(临沂师范学院法学院 康茂林)
转自 法制日报 2009年2月11日
王铁崖(1913—2003),著名国际法学家。曾师从周鲠生教授、国际法学家劳特派特教授研读国际法。193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政治学系,1936年于清华大学研究院毕业,获硕士学位。翌年赴英国留学,攻读国际法学。1946年后任北京大学教授。1987年当选为国际法研究院院士。1997年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当选为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