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清华

李启迪:从明理楼走出的清华人

2008-08-22 |

作为法学院复建后的第一个硕士毕业生,在采访中,李启迪最吸引我们的是他准确的语言表达、严密的逻辑思维,以及交谈中不时流露出的比较高的法律与政治思想水平。也正是因为这些,使得他在国家开发银行这个国家重要的金融机构屡屡有不凡的表现,并且一干就是七八年,成为开发银行法律事务局评审事务处的主要负责人。

李启迪学长

李启迪以法律人员身份主办或参与办理过的贷款额达上万亿元,涉及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南水北调工程、广东岭澳核电站、云南小湾水电站、广西龙滩水电站、上海世界博览会等上千个大中型项目。上述多数项目均各具特点,采用的是不同的融资方案,需要在坚持法律基本原理、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创造性地提供法律应对方案。

当问及他如何能自如地应对这一切,并游刃有余。他说,这一切主要源于母校清华给予他的多年教育、培养,归功于清华“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传统的熏陶,归功于清华教会他的三理:法理,公理与政理。

从学土建到学法律

李启迪1989年从沿海一座城市考入清华大学土建系,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因为他认为未来50年在沿海土建都会是很有前途的行业。如果说他当初的选择只是基于职业的考虑,而本科毕业后选择进入法学院系统地学习法律则更多考虑到国家未来的需求。他说:“为什么要学习法律,我做了一些思考。我认为中国要可持续发展,实现繁荣富强,一定要政治、经济体制同时改革。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走民主、法治之路。这种情况下,法律的人才将会是一种稀缺的资源。而且法律是一门具有内在系统性的学科,所以首先要接受系统的教育与训练。” “我做出这个判断离不开清老师的指导。我是清华第一批马克思主义因材施教生。其间,我学习了不少历史知识、政治知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国家的政党中,是最解放思想、最实事求是的党。”

法理:法律是一门博大精深的技术

“法理,就是法学的基本原理。法律是关于利益平衡的道理,关于力量对比关系的道理。中国法律的基本原理,基本框架,基本法各个方面的道理,也就是法律专业基础。我们理工科专业的毕业生比纯学法律出身的人在一定程度上逻辑推理能力更好一些,更容易把法律当成一门科学来做,并严谨、认真地做好它。这一点对我后来的工作至关紧要。我所在部门有许多名牌大学的法律硕士、博士,我的业务工作之所以干得不比他们差,和理工科专业训练出来的这种一切从实际出发,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是分不开的。理工科的基础训练使得我在工作中所做出的方案更能从一些重大项目的具体现实出发,而不是只就法律谈法律。”

“一个大型项目的融资,一般需要律师、工程师、经济方面的人员。我们做事是从实际出发,从项目出发,从各个方面的具体利益出发。我们提出的意见力图有根有据,逻辑严密。这使高层领导决策能够获得比较有价值的法律支持意见。我在国家开发银行法律事务局工作近八年来,参与了一万亿元项目的法律事务工作,大的项目上百亿元,小的也有几亿元,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一般均比较复杂。要做好这些工作,离不开比较扎实的法律、法理基础。在这方面,应该感谢清华法学院的法律教育使我具备了比较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

公理:做好法律工作离不开一份公心

“公理。清华校训提倡‘厚德载物’。运用到法律中就是要处理好公私关系、处理好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做律师不能光考虑为自己挣得几十万、几百万元的薪水,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份公心,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公心。我力图以公心来处理合同中的关键问题。一个具体合同条款往往涉及到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利益。你手中拿着一把尺子,尺子往左边偏一下,甲方就会获得成千上万的利益,尺子往右边偏一下,乙方就会获得成千上万的利益。”

“‘公’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两个以上主体的利益就含有公的因素。在我的业务工作中,公的实践涵义就是寻找‘多赢’的法律解决方案。一个大项目会涉及到多方利益、涉及到多方政府部门,里面可能有财政部门、土地部门,工业项目主管部门,还有当地的老百姓,还有投资方和股东,中国的和外国的,中央的和地方的。要使各方都满意,就要有‘公心’,同时兼顾到各方的利益。各方权、责、利分明,各得其所,才是最佳方案。否则,重大投资活动就会留下隐患。我们法律事务局评审事务处是各方矛盾的焦点之一。既支持业务发展又确保合规、合法,怎样找到这个平衡点,不但要懂法律和经济,更要有一分‘公心’。无私才会无畏,才会有从容的心态去深入了解重大建设项目的各种具体情况、具体利益关系,并具有勇气根据了解到的实际情况拟订或参与拟订令各方接受的“多赢”方案。”

政理:党要坚持“依法执政”

“政理。我在清华担任过研究生的党支部书记,本科生的政治辅导员兼党支部书记。担任过清华学生求是学会的会长。上述经历使我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不同之处有一些基本的了解,并让我有一个基本的理念:中国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宪政、法治之路。”

“要走向宪政、民主,不像个别人想的那样,只能推翻共产党一党领导,搞多党制。中国的国情需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在共产党执政、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条件下,创造性地探索中国式的“分权制衡”模式与宪政、法治之路。这个判断使我在工作中能更自觉地、更有勇气地接受一个新的政治理念——党中央提出的“党要依法执政”理念。在世界各国共产党中,中国共产党是第一家提出这样一个先进纲领的。这是中国共产党多年执政实践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我相信上述新理念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党要依法执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相应地要依法办(银)行。有了这个理念,我们做事才能更有底气,才使我为行内外各个方面提供法律意见时,能有一颗平常心,既敢于指出他们方案中不合乎法律规范的地方,又为他们找出一条合理合法的、可操作的法律途径。”

“这三个理(法理、公理、政理)是我工作的灵魂,三者缺一不可。只有坚持上述三理,才能有能力和勇气在重大项目的法律事务工作中着眼全局,平衡好各方利益,找到多赢的法律方案。”

在回忆清华法学院建院(系)早期的情形时,李启迪认为清华法学院一开始有一个非常好的精神、立意,那就是要和哈佛、耶鲁的法学院一样,培养出一批又一批高层次法律人才,为自己国家和民族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具体到当代中国,就是为中国的宪政、民主,现代化,为中国的改革和制度创新做出贡献。

(黄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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