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清华

中国近代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律教育家燕树棠

2022-04-07 | 罗孟婷 王引 | 来源 公号“云南少数民族文化”2022-03-28 |

燕树棠(1891-1984),字召亭,河北定县人,中国近代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律教育家。曾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授暨主任,武汉大学法律学系教授暨主任,清华大学法律学系、政治学系教授暨主任,抗战时期曾任西南联大商法学院教授暨法律系主任。

1891年燕树棠出生于河北定县的一个书香世家,幼时酷爱学习,跟随父亲学习优秀的传统文化知识,这也体现在燕先生后来的文章中,他对我国古代法律文化制度也有着很深的造诣。“天人合一”“人治社会”“援礼入法”“诸法合体”这些我国古代法律要点他都能够很好的把握,并可以驾轻就熟地运用到自己的著作论文中。

燕树棠先生的父亲燕友三先生是清末年间的举人,京师大学堂毕业后在日本留学,主修教育。毕业回国后,担任顺德师范学校的校长。正是这种良好的家庭环境熏陶下,青少年时期的燕树棠通过对时局的观察,对社会民情的体察,树立了远大的志向,立志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为拯救羸弱的国家贡献一份力量。

因此燕树棠刻苦读书、积极努力,以当地第一名的优秀成绩考入北洋大学主修法律系。1914年毕业于北洋大学法科,曾在北洋政府短暂任职,民国三年到北洋政府从事秘书工作经过几年的实践与努力终于拿到公费出国学习的机会。燕先生先后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学习法律,燕树棠在美研习法学期间,正值社会法学风靡美国。

燕树棠先生留学美国学习法律的经历,是其法律思想最重要的渊源。西方各法学流派都或多或少的影响着燕树棠的法律思想,他对西方的法学著作的引介也是不遗余力,体现在他对西方著名法学家著作所做的一些书评中。

20世纪初,美国政府加强了对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干预,以实用主义哲学为基础的社会法学理论强势凸现。民国九年燕树棠先生获得耶鲁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并在同年返回祖国。

“以学术为业”在民初社会对于富于实学色彩的法学而言是需要奉献精神的。当时大学法科优秀专任教员匮乏,蔡元培先生在1917年就任北大校长的演讲中就曾提到:“我国精于政法者多入政界,专任教授者甚少,故聘请教员不得不聘请兼职之人亦属不得已之举”。所以燕树棠先生在蔡元培先生的推荐下,的加盟对于北大,讲授法律,正是雪中送炭。而后便把自己奉献给祖国的法律教育事业。先后任职于北大、武大、清华、西南联大等高校,为当时之中国培养了一大批法律精英。

燕树棠先生法律方面知识相当渊博,对于学生问的问题他都给出详细的解答。法学系的学生们都十分喜欢燕先生的课程,每次讲课的时候连走廊里都有人站着听讲。燕树棠先生在教学上可称得上严师,但是下了课他对学生又好像慈父,不管学生什么时间找到燕先生咨询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他都会很耐心地给出答案。有时候学生们会在燕树棠先生的家里学习饿了就在燕树棠先生家里吃,学习得晚了就住在了燕先生的家里。

1921年,周鲠生回国,受聘于北大法律系的教授,燕先生听了周先生讲课,看了周先生的讲义,觉得非常好,这位29岁年轻的教授就把自己的课让给周先生来讲。26年后,燕先生再度让课给刚刚回国的青年才俊韩德培先生,这种任人唯贤的高风亮节一直被传为美谈。

此后,燕树棠在教学和研究方面为北大法律学系做出了良多贡献。

19276月,奉系军阀入京,在高等教育方面倒行逆施,践踏斯文,北大不少学者愤然离去。燕树棠便在此时离京南下,另谋出路。次年,南京国民政府以原国立武昌中山大学为基础,改建国立武汉大学,燕树棠先生收到了武汉大学校长法学家王世杰的邀请,在法律系出任教授同时还担任法律系的教导主任,主要讲授国外法律学以及对法学的研究工作,除此之外还兼任国民政府中央法制局编审等职。据说樱园老斋舍石阶上的“民国十九年落成碑”正是出自先生的手笔。因而也与武大结下了不解之缘。

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后,燕树棠先生在气愤的同时,参加了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教授救国团,那时他和中国政治学家、爱国民主人士张奚若,中国科学史事业的开拓者、著名的建筑学家和建筑教育家梁思成,著名经济学家、教育家陈岱孙,著名的哲学家、逻辑学家金岳霖等人经常聚会在一起,讨论发表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文章。

1932年,燕树棠先生离开了武大,回到北平担任清华大学政治系教授和法律教授,并兼任法律系主任,讲授民法总则、法学原理和国际私法。三年后,先生又任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在北大、清华和武大三所学校任教期间,他醉心学问,笔耕不辍。分别在《国立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清华学报》、《国立武汉大学社会科学季刊》、《太平洋》、《现代评论》等刊物上发表了为数不少的论文和评论。

这些文章或为引进西方著作理论,或为研究分析中国现实问题,内容涉猎广泛,先生以其独特的视角,洞彻社会万象,针砭时弊,畅抒对现代法治的信仰,其学识和胆识由此可见一斑。先生一生治学甚严,从不轻易立书著述,因此这些散佚于民国时期各期刊中的文章也就成为先生留给我们后世法律学人唯有的珍贵财富。

193777日,戴修珊先生通知燕树棠先生,日本人已经把他的名字列入了黑名单,要对他进行抓捕,让他赶紧逃跑。两天后燕树棠先生和家人躲开日本人的盯梢,秘密离开北平,乘火车去了武汉,到了武汉之后继续在武汉大学担任老师。1938724日武汉会战拉开帷幕,国立武汉大学全体师生被迫西迁四川乐山,之后燕树棠先生收到中国近现代著名教育家蒋梦麟先生的书信,邀请他去云南昆明西南联合大学,出任法律系教授和法学系教导主任一职,在学校燕树棠先生主要讲授宪法、国际法等课程。

由于全国都遭受战争的影响,昆明的物资紧缺,粮食供应不上,燕树棠先生家里人口多,而且全靠他一个人的工资养家糊口。但他一个月的工资买不到多少粮食,没有办法燕树棠先生和他的太太去市场摆摊卖货赚钱。

由于粮食的匮乏加上营养不良,燕树棠先生患上了眼睛疾病,而昆明的医疗水平有限,不能对其治疗,也没有钱去大城市医院治疗,即便如此,先生也不愿意做兼职律师赚钱。在他心中,教师当真是一生中最爱也唯一钟爱的职业。当他的学生们知道了此事之后集体凑钱为先生看病,在学生们的资助下燕树棠先生终于去往成都治疗眼疾。

当他的病情趋于好转的时候,他又回到了喜爱的教育工作上。在他的主持下,当时的西南联大法律系在困难重重中得到巩固发展,形成了一种崇尚公正、廉明和法治的好学风。西南大学在抗日期间的法律教学工作依然风雨无阻,正是他这种在任何艰难困苦中依然前进的精神,让西南联大的学风为之一振,后来就有了法律教育界“南周北燕”之称。

193911日,由西南联大政治学教授钱端升发起并任主编的《今日评论》杂志在昆明创刊。该杂志主要作者为西南联大的教授,多为留学欧美、具有较浓自由主义色彩的知识分子,主张宪政民主、要求言论自由等是其基本政治诉求,燕树棠先生也自然参与其中。

但此杂志于19414月停刊。19382月,燕树棠当选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1938年夏国民参政会成立后,他一直是国民参政会的参政员,曾经兼任宪政实施协进会会员。19487月,任国民政府司法院大法官,但不久即选择回武汉大学任教。他曾参与《法律适用条例草案》和“六法全书”编审起草,主撰“亲属法”。

多年的教育生涯使得燕树棠先生对中国法治和法律教育形成了自身独到的见解和认识。在对旧中国的法治和法律普及方面进行总结后,燕树棠先生的法学思想是这样认为的,国家的根本应该是法治对于民众的管理,对社会的管理。

而每个人都应该享有法律带来的保护社会秩序和进步必须依靠法律来进行维持。而执法者就是社会稳定主要的因素。法律的普及以及法学人才的培养是最为重要的。在燕树棠先生教育思想中学生在学习法律的同时,也要对法律在社会中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作出深刻的研究,必须对社会有着非常全面的了解。法律只是一种工具而人才是主导者,一切的是非辨别都要从实际的意义出发。

燕树棠先生倡导学生对法律要了解渗透而且要学习社会学,了解社会基本结构是如何形成的从而达到适用法律的手段。在学习法律的同时也要学习别的学科丰富自己的视野,只有这样才能了解生活,了解人生的意义。燕树棠先生的法律教育思想有很高的前瞻性即使在今天的中国法律进程中仍然有很大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1947年,受时任校长的周鲠生先生之请,燕树棠先生三进武大,接替李浩培先生担任法律系主任,此后不足一年,先生又将系主任一职交给从哈佛大学归国不久,年仅36岁的韩德培先生。

两年后,国民党退据台湾,南京政府派人给燕先生送来去台湾的机票,作为老国民党员的燕先生认为自己一辈子爱国,必须在“国”“共”之间做出选择的他,不愿躲在外国军舰上当“白俄”,最终拒绝了国民党邀他去台的机票,留在武大任教。

就这样,58岁的燕树棠先生留在了武大。同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军事管制委员会文教接管部正式接管武汉大学。但随后的他并未被新政权理解,军管会以先生长期为国民党政府效力为由,宣布解聘燕先生武大法律系教授的职务。这个决定令先生震惊和错愕,一时间,家里的生计成了大问题。由于当时“思想改造”还未开始,武大一些资深教授尚敢出面向“军管会”为他求情。

在这些教授的说情下,“军管会”终于准许燕 树棠留校工作,但不许讲课,在法律系编译室作资料编译、整理工作。1957年 他被打成“右派”,“文革”中更遭严重迫害。“文革”后,他的“右派”问题被予以 “改正”

19842月,先生病逝于武汉大学南三区112号的家中。享年93岁。一代法学名家燕树棠教授就这样走完了自己精彩又坎坷的一生。中国实现宪政将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他的思想被遗忘许久之后终被重新记起,为今人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或许,这本身即是中国宪政漫长过程中向前迈进小小一步的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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