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9日《大众日报》载文《天才的因缘》,其中有这样的话:
“陈、傅二人之交谊,本是一段惺惺相惜之佳话,后却演变成不谐频出之憾事,其间微妙之处,颇让人喟叹玩味。”
“后二人终趋交恶,陈氏被中央研究院解聘,颇感不快。事后他写给史语所同仁的诗中,有这么几句‘沧海生还又见春,岂知春与世俱新。读书渐已师秦吏,钳市终须避楚人。九鼎铭词争颂德,百年粗粝总伤贫。周妻何肉尤吾累,大患分明有此身。’”
现在要问,二人在何时,因何事交恶?把两位学术大师描写成因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而交恶的人,作者的目的什么?
一
文中所引的诗,在《陈寅恪集—诗集》和《陈寅恪集—书信集》中均有收录,写于1943年春。陈寅恪致史语所第一组诸友的信中说:“癸未春日感赋呈史语所第一组诸友即求教正。弟寅恪上 三月三十日。”按文章作者的意思说,在1943年3月之前,陈寅恪就与傅斯年“交恶”,而被中央研究院解聘了。翻阅一下《陈寅恪集—书信集》,其中收录了1928-46年陈寅恪致傅斯年的70余封,1943年之后的信不仅谈史语所的工作,谈个人的著述计划,谈日常生活的窘迫,相互询问健康状况,这不该是“交恶”之后的行为吧!
下面摘录几段:
1944年1月25日 陈寅恪致信傅斯年询问:“拙著隋唐制度论稿已付誊写否?”
因物价飞涨,薪水不足以支撑日用,陈寅恪自定润格,但史语所除外。1944年10月4日致傅斯年的信中提到,“袁守和兄嘱弟为北平图书馆刊作文,实难再却。然弟除史语所外,作文须酬金,现在润格一篇一万元为平均之价目(已通告朋友,兹以籍省麻烦),而守和兄只复以三百(元)字一千为酬(本为千字一百五十元破格加倍),弟实不敢应命,因近日补治牙齿(不能请补助费),甚须费钱,且不能贱卖以坏信用,如守和尚在渝,希为弟解释,免生误会。”
因眼疾由夫人唐筼代笔请傅斯年代审何兹全论文。1945年2月1日信中说:“孟真先生史席:寅恪以目疾卧来,一二月内尚难读书写字,嘱将何兹全君论文一篇,集盖章空白纸两张寄奉先生代为审核填写。一切全请全权决定。有劳清神,容当后谢。”
因眼疾陈寅恪住院手术,开销甚巨,须多方筹划经济来源。傅斯年和史语所第一组同仁欲为先生捐款,1945年2月2日陈寅恪嘱夫人唐筼回复:“兄及第一组诸位先生欲捐款,极感。但弟不敢收,必退回,故请不必寄出。”信中还问及傅斯年的心脏病,“闻兄亦有心跳病,望多珍摄是幸。”
陈寅恪赴英治疗眼疾,归国前由夫人唐筼致信傅斯年报告近况及工作安排。1946年3月16日信中说:“近日屡接寅恪来书,对于眼病治疗之结果颇为失望。”并在附言中说,“寅恪来书云:对燕大事已辞谢,大约欲回清华或回史语所专事著作。”
如果两人交恶,就该请文章作者解释他们为何要写这些信。
二
近年有文章讨论陈、傅的关系,如王晴佳《陈寅恪傅斯年之关系及其他——以台湾中研院所见档案为中心》(《学术研究》2005年第11期),张少鹏《抗战前后的陈寅恪与傅斯年》(《社会科学论坛》2012年 第10期),而《天才的因缘》的内容大多是从其中节录的。文章说:“后二人终趋交恶,陈氏被中央研究院解聘”。笔者想问,这事真的发生了吗?要谈陈寅恪与傅斯年的关系,就应首先明白陈寅恪与历史语言研究所及清华大学的关系。1928年夏中央研究院成立时,陈寅恪任清华学校研究院导师已两年。1928年9月20日傅斯年以史语所代理所长身份致信陈寅恪,“本院院长(蔡元培)聘先生为本研究所研究员,恳请许诺,感荷无置!……先生本是清华学校研究院教授,有常川住校,当由本院长函致清华学校校长,请其许可。先生改在北平,至少在北平住每周数日,以便从事上列工作。至于因此而先生在清华任务减少,当由本院退还清华先生在清华所领薪俸之一部,从先生在北平工作日起算。凡此种种,如荷同意请即示”。1928年10月6日傅斯年致罗家伦、冯友兰、杨振声(此三人主政清华,罗是校长,冯是秘书长、杨是教务长),“现在寅恪、元任两兄,及李济之,我们的研究所均不免与之发生关系。……寅恪事前已与志希(罗家伦)谈之,望志希开一个formula 。”之后,史语所与清华大学协商决定,陈寅恪仍在清华任教,但史语所聘其为专职研究员。因在清华的工作量减少,史语所把陈寅恪在史语所应得薪金返给清华。为了史语所的工作需要,陈寅恪搬入城内居住。1929年年末陈寅恪致信傅斯年谈到在史语所和清华的工作,“弟下年仍然照旧担任第一组主任之虚名。仍作今年所作之事(其实无所事事),但不必领中央研究院之薪水。向清华要全薪。”“且一年以来,为清华预备功课几全费去时间精力,故全薪由清华出,亦似公允。”1930年8月7日,清华大学第二十五次校务会议,“讨论历史语言研究所函陈改聘陈寅恪先生为特约研究员并停止退还陈先生在本校薪俸案。”从8月起,史语所改聘陈寅恪为特约研究员,仍兼任第一组主任(从1936年以前的史语所工作报告知,陈寅恪一直是史语所的专任研究员兼第一组主任)。同时陈寅恪继续担任清华大学中文、历史两系合聘教授,并回清华居住。此后,尽管陈寅恪曾短期任教于广西大学和燕京大学,他的主要任职一直在清华大学。用现在的话说是,陈寅恪的人事关系一直在清华大学,他赴英讲学,留港任教,及去广西大学等都向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校长请假及续假,与史语所并无此种手续。
1936年史语所迁往南京后,陈寅恪致信傅斯年,请辞兼任的第一组主任,并请求任通讯研究员,不领薪金。史语所没有答应这个请求,陈寅恪继续在史语所兼职。1938年陈寅恪从九龙取道越南赴昆明,经河口时,除护照外,还需身份证明书,3月15日陈寅恪致信傅斯年,“乞兄用中央研究院名义证明弟为中院史语所第一组主任,盖院或史语所印” 。1942年4月14日,傅斯年致信杭立武,谈接济陈寅恪事:“兹拟将寅恪兄在本所之本年1月至6月份薪俸六百元,先行寄去。”8月31日傅斯年致信中研院总干事叶企孙谈聘陈寅恪事及薪金,因陈寅恪时在广西大学任教,遂建议以“专任研究员暂适用兼任研究员之待遇”,“月薪一百元,暂加薪四十元。”由此可知,陈寅恪在史语所享受兼任研究员的待遇,每月薪金100元。中央研究院从未解聘陈寅恪,不仅如此,陈寅恪还担任着中研院的评议员,这在史料中有记载的。对于陈寅恪的工作,傅斯年1934年给胡适的信中谈到,“若以寅恪事为例,则寅恪之职务,大事仍由其主持,小事则我代其办理。……且寅恪能在清华闭门,故文章源源而至(其文章数目在所中一切同人之上)。”陈寅恪兼任史语所第一组主任,不能经常到所里,所以第一组的日常事务是由所长傅斯年代理的,但工作成绩是突出的。
王晴佳的文章说,1942年之后,陈寅恪没有到史语所工作过。这与史实不符。查一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报告》,就不该下这样的断言。1945年工作报告中“第一组之工作”标题下,第四项内容是“南北朝唐五代史研究,写成专著二卷。”从以后的工作报告知,此项研究是陈寅恪从事的。1947年的报告写道,“南北朝唐五代史研究(研究员陈寅恪)陈君在北平,继续研究此一时期的史事。”并在再版书刊条目下列出了陈寅恪的《唐代政治述论稿》和《隋唐制度渊源论稿》两书。1948年的工作报告说,“南北朝唐五代史研究(研究员陈寅恪) 陈君在北平,继续研究此一时期之史事,写成《元微之悼亡诗及艳诗笺注》一文。”从中可知,作为特约研究员,陈寅恪在北平一直从事史语所的研究课题,并提交研究著作。引用了新发现的档案材料,却把旧有的史料弃之不问,能说是研究历史的正确态度吗?
三
关于陈寅恪的《癸未春日感赋》,胡文辉著《陈寅恪诗笺注》中有详细的注释。且看文章作者是如何理解这首诗的,“其中第一和第三句,主要是谈他从香港归来所目睹的时事变化。然第二和第四句,则似乎隐含了他对傅的不满。他认为傅氏已成学界‘秦吏’,行事过于严苛,自己需要躲避一下。同时又表明他毕竟有家庭牵累,无法按傅斯年所要求的那样行事。”(通常说七律有八句,七字为一句。这里称14字为一句,也令人费解。)这些话是作者从王晴佳的文章里抄录的。常言说诗无达诂,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背离诗的主旨。该诗寄给史语所第一组诸位同事,是要向大家公开的,能在诗中暗讽所长傅斯年吗?心胸如此狭隘,手法如此低劣,能是一位学术大师所为吗?再者,所长傅斯年当时竟然没有读诗中有这样的隐喻,还代为传播,也真是件怪事了。
如胡文辉解读,“读书渐已师秦吏”是针对国民党对学校实行党化教育,用典故批评国民党,引《史记秦始皇本纪》所云,“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诗中的“渐”是个过程,“已”是现状。从1927年国民党提出党化教育,开设党义课,请国民党党部的头面人物到学校讲课或专设党义教员,到1940年代这个体系已经很完备,学校全面实行训育制度。而在1943年2月19日国民政府任命蒋介石兼任中央大学校长。3月10日出版了蒋介石署名的《中国之命运》,执笔者是蒋介石的御用文人陶希圣,国民党大量印刷,广为宣传,自然成了党义课的重要教材,真是以“秦吏”为师了。这应是“岂知春与世俱新”的一例吧。“钳市终须避楚人”,用《汉书•楚元王传》中的故事提醒朋友们远离政治,明哲保身。但自己也无法达到“及吾无身,吾有何患”的境界,处乱世,贫病交加,感叹“大患分明有此身”。
“九鼎铭辞争颂德”指为当年颇为轰动的一件事。1943年1月11日,中美签订了《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的条约》,中英签订了《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两项条约于同一天签订,在国内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有人认为是国民政府洗雪了中国的百年耻辱,国民党组织部长朱家骅等人提出向蒋介石献九鼎以纪其功。请中央大学教授顾颉刚撰写了鼎铭。据《顾颉刚日记》,1943年1月28日, “将刘起釪所拟九鼎文重作。……鼎铭:(一)万邦协和,光华复旦。(二)于维总裁,允文允武。亲仁善邻,罔或予侮。我士我工,载欣载舞。献兹九鼎,宝于万古。”之后又补记:“中国与英美之新约既成,各学校党部及工厂党部欲向蒋委员长献九鼎,而以鼎铭属予。因就起釪所草,加以改窜,如上文。”铭文在报上公布后,自然引起议论。远在广西大学任教的陈寅恪,应从报上读到后写了诗,并于3月30日把诗寄给史语所的诸位同事。陈寅恪的诗是否也被公开发表了,尚不清楚,但顾颉刚不久即从傅斯年处知道陈寅恪写了诗。据《顾颉刚日记》,1943年5月13日:“孟真谓予作九鼎铭,大受朋辈不满,寅恪诗中有‘九鼎铭辞争颂德,’语,比予于王莽时之献符命。诸君盖忘我之为公务员,使寅恪与我易地而处,能不为是乎!”其实,写出九鼎铭词,顾颉刚也感到惭愧。他在日记中有日后的补记说:“此文发表后,激起许多方面的批评,使予自惭。”1967年5月4日顾颉刚在日记写道:“静秋要我将为蒋匪作《九鼎铭》事写出我内心的希望。然彼时我对蒋匪实已稔其恶迹,绝不存私人希望,不过却不过孔祥嘉之话,做一篇应酬文章而已。”
当时抗战正酣,“九州遍洒黎元血”,国破家亡,民不聊生,“百年粗粝总伤贫”,国民党花费二百万元,用了近一年时间,铸了九个铜鼎,刻上铭文。真是一次荒诞无聊,劳民伤财的举动。有人认为,向蒋介石个人铸献九鼎,是一种封建性质至少是半封建性质的拟议,肯定是历史的一个退步。原计划1943年11月7日国民党中央训练团第28期举行开学典礼,同时举行献鼎典礼。但典礼开始之前,蒋介石急令叫停,拒绝接受献鼎。
对于陈寅恪的诗,时任浙江大学校长的竺可桢在1943年12月18日的日记中也有记录:“寅恪对骝先(即朱家骅)等发起献九鼎,顾颉刚为九鼎作铭惊怪不止。谓颉刚不信历史上有禹,而竟信有九鼎。”并抄录了这首诗。由此可知,陈寅恪的诗在当时学界是颇有影响的。如今《天才的因缘》的作者等竟然如此曲解这是诗,可以说一种历史的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