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隋淑光先生商榷
○孟凡茂(1979自动化)
1月2日《中国科学报》刊登的《〈西南联大校歌〉之作者辨析》(作者隋淑光,以下简称隋文)认为只有冯友兰是联大校歌歌词的作者才不会产生诸多疑问。隋文从校歌词与《西南联大纪念碑》碑铭的相近文字谈起,其所论的基础是,只有校歌词与碑文的作者为同一人才不构成抄袭或剽窃。隋文引1981年11月23日《北京晚报》冯友兰文:“……碑文是我写的,碑文最后的铭词大部分用校歌的词句,可谓一稿两用”,也就是说只有这样承认“一稿两用”才能消除他的三个疑惑。笔者认为隋文没有考虑到校歌制作和纪念碑设立的具体情况,创作校歌创作于1938年,碑文撰写于1946年,但直到1981年冯友兰才提出“一稿两用”之说,我们有必要考察一下创作校歌词和纪念碑碑文的经过,并讨论一下歌词与碑铭的关系。
一、西南联大校歌的制定和纪念碑的设立
1. 关于制定校歌
1938年7月,当时的教育部命令各校呈校歌、校训, 10月6日西南联大常委会决议成立“校歌校训委员会”,聘冯友兰、朱自清、罗常培、罗庸(字膺中)、闻一多为委员,冯友兰任主席。10月30日,校歌校训委员会开会,罗庸提交了自己创作校歌词曲。朱自清在日记中记下,“通过罗的词,但未通过曲。”或许是冯友兰提议让沈有鼎谱曲,沈谱好曲后,委员会把沈的曲谱油印成歌片。11月24日委员会在冯宅开会,讨论校训和校歌,这次会议上委员会决定把所拟校训“刚健笃实”和校歌呈联大常委会。冯友兰写呈文,并把手书歌词《满江红》和沈有鼎所制曲谱作为附件呈报联大常委会。11月26日联大常务会开会确定校训“刚毅坚卓”,常委会没有立即宣布校歌。后来,冯友兰写了白话体诗“西山苍苍”,朱自清建议让时在广西浙江大学任教的张清常谱曲,并寄去了两份歌词。张清常只给《满江红》谱了曲,并于1938年年底寄回西南联大。在寄给西南联大的五线谱谱本封面上写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校歌《满江红》,罗膺中先生词,张清常谱”。1939年6月校歌进入评审阶段,校歌委员会对《满江红》做了修定,又请马约翰为冯友兰所作“西山苍苍”谱曲,并印制了试唱歌片。此时已有两首歌词和三份曲谱,分别是沈有鼎谱曲的《满江红》、张清常谱曲的《满江红》和马约翰谱曲的“西山苍苍”。6月14日校歌委员会开评审会,除五位委员外,还请两位曲作者沈有鼎和马约翰以及外文系教授杨业治参加。听了试唱之后,委员会决定接受冯友兰所作的“西山苍苍”作为歌词,但认为马约翰的谱子过于单调,遂请马约翰、杨业治和沈有鼎修改。6月30日,校歌委员会再次开会,五位委员中有三位认为,张清常的曲谱更好,还说曲调比歌词更重要。最后,委员会决定用张清常的曲谱,也就等于接受了《满江红》。1937年7月11日,西南联大常委会第112次会议决议,通过校歌校训委员会上呈的校歌《满江红》。由校歌的制定过程知,罗庸是歌词的原创作者,冯友兰参与了最终定稿。
2. 关于设立纪念碑
1946年3月2日晚,西南联大常委梅贻琦宴请冯友兰、雷海宗、冯文潜、姚从吾、罗庸、唐兰、刘崇鈜、潘光旦、汤用彤、朱自清等教授,商议建立联大纪念碑事。《梅贻琦日记》和《朱自清日记》均记下此事。《朱自清日记》特别说,“主客为罗、唐、刘三人,他们都是纪念碑之设计者”。纪念碑的建立,从碑址的选择,碑式的设计,碑文的撰写、书丹、镌刻,到最后设立,是一个集体的任务。大家通力合作,才在两个月后的5月4日举行揭幕式。从朱自清日记知,罗庸、唐兰、刘崇鈜三人为最初的设计者,冯友兰、闻一多等应是后来参加的。关于建立纪念碑事,冯友兰1968年的回忆写道:“我建议立一个纪念碑。大家都赞成。梅贻琦对我说,‘立碑的事就由你包了。’我自家作碑文,看石头,找刻工,请闻一多写碑头上的篆字,请国文系主任罗庸写碑文,请算学系教授刘大年在碑的背面写上从军学生的名字。选定立碑的地点,并于纪念碑揭幕的会上,把碑文当众念了一遍。(这些事都是由我建议,常委会通过)”冯友兰的回忆中的一些内容与朱自清的日记不相符,但可以认为冯友兰为此做了大量工作。
在5月4日上午举行的西南联大毕业典礼上,冯友兰宣读了纪念碑碑文,会后举行纪念碑揭幕式。纪念碑上刻有:“文学院院长冯友兰撰文、中国文学系教授闻一多篆额、中国文学系主任罗庸书丹”。碑文1100余字,阐述了联大可以纪念的四个方面,通篇洋溢着浓厚的爱国热情,高度颂扬了中国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表达了对国家美好未来的期许,彰显了联大在这八年中“刚毅坚卓”的精神和精诚合作的风范。可以说,纪念碑是体现西南联大诸君通力合作精神的华彩一章,参与者一定合作愉快,才有举世称誉的“三绝碑”。
创制校歌和起草碑文是西南联大交给的任务,完成后均须经联大认定,因而,碑文引用歌词也就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既然隋文提出疑问,我们不妨讨论一下。
二、关于隋文的三个未解之处
1. 未解之一,冯友兰用校歌词而不提罗庸会遭人非议吗?
前面说过校歌词是罗庸原创,校歌委员会提出修订意见,联大常委会最终认定。当年的歌片上,有的署罗庸一人,有的署罗庸、冯友兰二人。作为校歌委员会的主席冯友兰参与了歌词的定稿,一定清楚罗庸是原创作者,但这并不妨碍他在起草碑文时使用校歌词。冯友兰、罗庸一同参加了设立纪念碑的工作,冯友兰负责起草碑文,罗庸准备把碑文书写到纪念碑上。大家都在为联大工作,同事之间,只须打一声招呼。对此,我们可以想象,冯对罗说,我把你写的校歌词写入碑铭如何?罗说,当然可以,况且那就是集体的创作成果嘛!冯友兰遂把校歌词《满江红》改写成三字体诗,作为碑铭的一部分,这是多么正常的一件事啊!即便没有打招呼,有“爰就歌辞,勒为碑铭”一句,指出碑铭的出处,也就不存在涉嫌抄袭问题。如此又何来非议呢?
另外,1968年冯友兰的交代材料谈到碑文曾说,“碑文是我作的,但有些意思是综合别人的。如三校合作很好,这是蒋梦麟常说的”。 “‘联大是中国的民主堡垒’,也是蒋梦麟常说的”。 上面的话对应的碑文是,“文人相轻,自古而然,昔人所言,今有同慨。三校有不同之历史,各异之学风,八年之久,合作无间,同无妨异,异不害同,五色交辉,相得益彰,八音合奏,终和且平,此其可纪念者二也。万物并育而不相害,天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软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斯虽先民之恒言,实为民主之真谛。联合大学以其兼容并包之精神,转移社会一时之风气,内树学术自由之规模,外来民主堡垒之称号,违千夫之诺诺,作一士之谔谔,此其可纪念者三也。”当然,把“意思”变成碑文,体现了冯友兰文字功力,非常人所能为。既然冯友兰起草碑文时考虑了多方意见,把校歌词改写成碑铭也应是属于“有些意思是综合别人的”之类吧。
2. 未解之二,为何要“爰就歌辞”作为碑铭?
隋文谈到李白到黄鹤楼没有题诗,那完全是诗人个人的心绪和情感问题。而冯友兰为纪念碑写碑文是西南联大交给的任务,要写的也是西南联大在国家危难时所表现出的 “刚毅坚卓”的精神,以及八年来三校精诚合作的风范,不是表达个人的喜怒哀乐。谈到校歌,碑文中说“联合大学初定校歌”,一个“定”字真是准确,校歌词为罗庸创作,但“定”是由联大做出的,是属于西南联大这个集体的。碑文也是一样,虽由冯友兰创作,但也要通过西南联大的审议。
关于联大八年的成就和意义,体现在碑文中的“可纪念者,盖有四焉”。一千多字的碑文和一百多字的碑铭,那一方是重要的,自不用多说。碑文称校歌“其辞始叹南迁流难之苦辛,中颂师生不屈之壮志,终寄最后胜利之期望;校以今日之成功,历历不爽,若合符契”,其主旨正与碑铭相合,从建校之初的校歌到学校结束时的碑铭,体现了自始至终的一贯精神,两者同属于西南联大,为何不能“爰就歌辞,勒为碑铭”呢?
3. 未解之三,,冯友兰自评甚高的碑文如何会在碑铭中 “因袭他人”?
罗庸和冯友兰同是联大教授,各自为联大起草了校歌和碑文。更何况罗庸的名字刻在碑上,也是纪念碑的合作者。碑文又指明碑铭“爰就歌词”,不存在“因袭他人”的问题,要说因袭,也是因袭了联大本校从前的一份决议文件。
碑文的确是篇雄文,但冯友兰所自矜的是“寓六朝之俪句于唐宋之古文”,并未涉及碑铭,因其不是“骈四俪六”的“六朝之俪句”,而是三字体诗。隋文认为铭是碑文的点睛之笔,那只是个人的看法。此类文字,通常重点在前面,而碑铭只是以韵文形式的一种补充。如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让我们记住的是,“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文起八代之衰,而道济天下之溺”等名句。同样,对于联大碑文,如举三校之合作,“同无妨异,异不害同,五色交辉,相得益彰,八音合奏,终和且平”,如述联大之精神,“内树学术自由之规模,外来民主堡垒之称号,违千夫之诺诺,作一士之谔谔”,这样的句子比之碑铭更感人至深。
从某种意义上说,创制校歌和起草碑文是联大常委会委托的任务,类似于撰写工作报告。在清华大学档案馆保存的清华和西南联大的历史档案中有许多不署名信函、呈文和报告,有人判断其中一部份就是冯友兰的手笔,文字间挥洒着他的才气。在1930-40年代,多年任文学院院长的冯友兰,仗义、大气、任劳任怨、不计名利。那一代文人学者的历史担当和奉献精神令人景仰。到1980年代,冯友兰已是耄耋之年,尽管他自称回忆往事时“历历在目,宛如昨日”,但已无法保证在回忆历史细节上的准确性。又因当时他“耳目丧其聪明”,也就无法通过新公布的史料修正自己的记忆,因而,冯友兰在《三松堂自序》中坚定地认为自己是西南联大校歌歌词的作者。根据西南联大史料和研究者的论证,自认歌词作者一事是冯友兰的误记,也就是说,校歌歌词与纪念碑碑铭并不是“一稿两用”。
(上文的删节稿刊《中国科学报》2015年1月23日第11版:校歌歌词与纪念碑碑铭是“一稿两用”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