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茂(1979自动化)
由卞僧慧纂卞学洛整理的《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以下简称《长编》)作为清华大学国学院四大导师年谱长编系列丛书之一已于2010年4月出版。这是学术界一直期待的一部著作,其为研究陈寅恪先生生平和学术思想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史料。《长编》出版后,曾参与“四校稿”核校的张求会先生,于2010年6月在《东方早报》发表长文“从先生可以见世界万象”,对《长编》的编写主旨、学术价值、所存缺憾等给以切要评述。张求会先生将陈寅恪年谱的编写称作“特大工程”,并提出如下设想:“条件具备时,能否将此特大工程开发为维基百科或百度百科那样的免费、自由、开放的协作式写作项目,使之成为一个动态的、可以自由访问和编辑的全民性知识体,借以广泛发动海内外‘好事者’的参与热情,共同促进此事的早日完成。” 笔者认同此说,且不避愚陋,谨就个人所关注的年分增补及订正数条,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1925年2月9日
吴宓向清华学校校长曹云祥提出(1)名义为清华学校研究院筹备主任。(2)须有全权办筹备处之事,并负专责。此议得到校长同意。12日筹备处成立,开始办公。(《吴宓日记》第三册页4)(吴宓著,吴学昭编,三联书店,1998年)
1925年2月10日
校长曹云祥召集筹备大学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本学期校务工作。审查招生委员会的报告,听取教职员待遇组报告并讨论。议决聘请吴宓为清华学校研究院筹备主任、筹备大学委员会会员。(《清华周刊》336)
1925年2月13日
清华研究院筹备主任吴宓向校长曹云祥和教务长张彭春商聘陈寅恪先生为研究院导师,并得允准。15日晨张彭春到吴宓处,聘陈寅恪先生事有变化,薪酬未议定。16日吴宓与张歆海同见校长曹云祥,“谈寅恪事。即发电聘之”。(《吴宓日记》第三册页4-5)
按:聘任事,13日议定后又有反复,吴宓一定颇费口舌,但最终得校长同意,立即发出聘任电报。
《长编》所认定的“四月聘定”,没有依据。其所记1937年4月15日吴宓在课堂上的回忆,应置于本条之后。而吴宓十二年后的回忆,与日记所记也有出入。参见:
(/alumni/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10087377&columnId=10007841 )
1925年2月20日
《清华周刊》刊登“与吴宓先生谈话记”。记者向担任筹备处主任吴宓询问研究院的计划和聘任教授事。吴宓称,现聘定梁任公、王国维、赵元任三位先生。“尚有一二位名师,不久即可约定。”
1925年2月27日
《清华周刊》消息,“兹校中又函电往德国,聘请陈寅恪先生为主任讲师,连前共四位。” 《清华周刊》用半页篇幅介绍陈寅恪:“陈寅恪先生,乃诗人陈伯严先生(三立)之公子,幼承家学,故中国学问甚为渊博。自前清宣统元年迄今,留学欧美,共已十余年。陈先生初治史学,继研究古今语言,如希腊文、拉丁文、及英、德、法文等。近七八年来,则攻读梵文、巴利文以及蒙文、藏文之类。其所用力者,为古代东方各国语言及历史,佛教发达传播之历史,中西交通史等。陈先生留学德法两国最久,在巴黎与伯希和、莱维诸大学者相从问学,极为熟稔。又其人笃志用功,故造诣宏深,诚留学生中特别首出之人才。”
1925年3月6日
《清华周刊》刊登招考清华学校研究院学员广告,其中说“本年先办国学一科,已聘王国维、梁启超、赵元任、陈寅恪诸先生为讲师”。
1925年4月27日
吴宓收到陈寅恪来信,告以因“(一)须多购书。(二)家务,不即就聘。——介绍陈来,费尽气力,而犹迟惑。难哉!”(《吴宓日记》第三册页19)
按:《长编》所引此两句间,用省略号代破折号,此处据已出版的日记。
1925年5月25日
罗家伦致张元济函:
“总之,我之能力,于各事均不配做,不过觉此事(指编写中国近百年通史)于不配之中,与我天性及准备较接近耳。至好朋友中如傅孟真、陈寅恪、俞大维诸兄亦实勉励怂恿之。” (《罗家伦先生文存》第七卷第50页《罗家伦先生文存》,台北国史馆、国民党党史会1976年版)
1925年7月27日
清华学校研究院录取新生,正取30名,备取2名。
刘盼遂、吴其昌(子馨)、程憬(仰之)、徐中舒、余永梁、杨洪烈(宪武)、王庸(以中)、关文瑛、刘纪泽、周传儒、杨筠如、孔德(肖云)、方壮猷(欣庵)、蒋传官(柱筠)、王镜第(芙生)、高亨(晋生)、裴学海(会川)、李绳熙(念祖)、杜钢百、闻惕(惕生)、史椿龄(静池)、赵邦彦(良翰)、陈拔(晓岭)、王竞(啸苏)、冯德清(永轩)、李鸿樾(玉林)、姚名达(达人)、黄淬伯(涧松)、谢星郎(明霄)、余戴海(环宇)、何士骥(乐夫)、汪吟龙(衣云)。另有旧制留美预备班学生罗伦(辑之)、杨世恩(子惠)、王国忠(慕韩)三人作为特别生,可随班听课和研究。
1925年9月11日
《清华周刊》刊登研究院职员表,教授:王国维(静安)、梁启超(任公)、赵元任(宣重)、陈寅恪,讲师:李济(济之),助教:陆维钊、梁廷灿、章昭煌(芾亭);主任:吴宓(雨僧),事务员:卫士生(澳青),助理员:周光午(卯生)。表后注:“以上诸先生除陈先生于明年二月到校,因陆维钊因病请假,由赵万里(斐云)暂代理外,均已先后莅校。”
按:陆维钊于8月底因祖父病请假返原籍,9月初学校聘赵万里代理,后来陆未再回清华任教。参见:
(/alumni/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10057086&columnId=10007841)
1925年9月14日
清华学校研究院正式始业。据1925年9月18日《清华周刊》新闻:“该院定于九月十四日,正式始业。先期将各教授所指导之学科、范围宣布,俾诸生可就其范围内,与各教授商谈研究题目。” 本期《清华周刊》列出王国维、梁启超、赵元任、陈寅恪、李济诸先生所指导的学科,其中陈寅恪教授指导的学科为:“年历学(古代闰、朔、日月食之类)、古代碑志与外族有关系者之研究 (如研究唐蕃会盟碑之藏文、阙特勒碑之突厥文部分,与中文比较之类。)、摩尼教经典回绘文之研究、佛教经典各种文字译本之比较研究(梵文、巴利文、藏文、回绘文及中夹亚细亚诸文字译本,与中文译本比较研究)、蒙古、满洲书籍及碑志与历史有关者之研究。”
1925年11月13日
《清华周刊》消息:“研究院陈寅恪教授,顷由德国来函,已定十二月十八日,由马赛乘法国邮船回国,来校就职。校中曾于九、十月中,两次汇交陈教授公款四千元,代图书馆购买研究院应用书籍。所购者多系西人研究汉学及东方学之专门书籍,中有德人所影印其在新疆发见之摩尼教书像等,其着色与原物无异,诚为珍品。又如Journal Asiatique 等杂志,陈教授均已代订,不如即可到校。陈教授指导学科范围,前已宣布,至于普通演讲之题目,拟定为《西人研究东方学之目录学》而先就佛经一部讲起。又拟得便兼述西人治希腊拉丁文之方法途径,以为中国人治古学之比较参证云。”
1925年11月30日
《吴宓日记》:“陈寅恪来函,归期展缓。” (《吴宓日记》第三册页103)
1925年12月
傅斯年致罗家伦:“上星期初已即向朱要二十镑,大约此星期可寄来。但此是老陈的了,有约在。他即日走,先赴英国,故无从通融起。” (《傅斯年全集》第7卷页26)《傅斯年全集》,欧阳哲生编,湖南教育出版社 2003年版
按:此信写于1925年圣诞节之前,未注具体时间。信中老陈即陈寅恪先生,由此信知,陈先生正准备回国,先赴英国,约在1926年1月启程回国。
1926年1月
傅斯年致罗家伦:“老陈回去,坐二等舱,带着俞大维那个生龙活虎一般的儿子,Just think of it.” (《傅斯年全集》第7卷页33)
按:信中提到蔡元培在船上写信,1926年1月蔡元培从欧洲经科伦坡、新加坡回到上海。由此判断此信写于1926年1月。
1926年3月5日
《清华周刊》报导,陈寅恪教授“现在杭州,日内即须来京,到校上课”。
1926年3月11日
吴宓提出辞研究院主任,3月15日获批准。3月19日《清华周刊》登校长处布告: “兹研究院主任吴宓先生,函请辞职,词情坚决,应即照准,所有研究院主任职务,暂由本校长兼理,添派侯厚培先生帮同接洽事务,吴宓先生专任教授之职。此告,校长处。民国十五年三月十五日”。
1926年3月18日
赵元任致罗家伦。
志希先生:
近上一书,想已达览,对于所嘱事,未能尽有效之力,甚以为歉。
清华学校近来闹风潮,想您已听见了多少了,现在还没有完全平息,研究院主任也辞了职,教授各处分散,校长代理主任,但他对于搜集史料之事,也愿意同大家商量之后再定,因为现在主任辞职。梁任公先生新经手术,在北京还不能见客。王静先生我找了两次,也没遇见。寅恪在南边听见清华起风,竟有不来之意。李济之到了陕西考古去,所以我说这事可做,在学校方面大约一时还不能有何举动,因为这几天正在改组当中,万事都在沸腾当中啊!此复,并颂
近佳
赵元任
北京、十五、三、十八
(《五四飞鸿》第143页)
1926年4月15日
清华学校教职员大会通过《清华学校组织大纲》,其中:“第三条大学部分分本科和大学院(大学院未成立前暂设研究院。)”“第六条 大学院未成立之前暂设研究院,先办国学一门,以后斟酌逐渐添办他门,至民国十九年大学院成立后,研究院即行停办。”(《清华周刊》1926年总第376期第558页,《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一卷第297-298)
1926年5月14日
罗家伦致张元济函,请资助返国,提到“今年春初即筹归国之法。统计旅费及动身前之杂费,约需千元左右。其时适友人陈寅恪兄膺清华国学院之聘。由彼向不才谈及,拟请该院立拨数千元,为购买及抄印关于中国史料之用(因此项问题,对于该院亦极急切),而托不才办理,因其稍识途径。并由该院拨出一宗经费,为资助不才征集之费用。此事于学术为有益,于情理为得当。以国学院情形及其主持人之物论,似不难通过。……不意前日接赵元任兄来信,忽谓此事因清华内部风潮,未能办理,殊出意料之外。” (《五四飞鸿——罗家伦珍藏师友书简集》第 13页)
1926年4月29日
清华学校举行第三次教授会,教授会选举产生各系主任,陈寅恪先生任东方语言学系主任。(《清华大学九十年》)
1926年 9月6日
王国维致罗振玉。
“顷陈散原之幼子名寅恪者已至学校,此人学东方言语学,言欧洲学问界情形甚详,言伦敦有汉文摩尼教赞颂一卷,已印行,此卷甚有关系。又《元秘史》原本本藏圣彼得堡者,今在伯希和处,拟设法照之,但所费稍巨耳。”(《罗振玉王国维往来书信》第658页,作者:王庆祥,校注:萧立文,东方出版社出版社2000年7月版)
1926年 9月8日
罗家伦致顾颉刚。
“今年春,清华国学院教授陈寅恪兄有清华提一笔款子办(二)(三)两项的提议,赵元任兄赞助,拟筹一笔款子给我,托我在欧洲先办一部分;后因清华教务长更迭,近畿战事发生,无人负责而停顿。”
“清宫重要档案照相及抄一副本问题:最近陈寅恪兄赴京,来信言及清宫军机处档案。据云多少内容与东华录所载不同。密折亦甚多,异常重要。委员会精力不能及此,遗散满地。此项文件当趁清宫未发还溥仪之前,速行照相和派人抄写。……办理此事,弟极愿襄助。但一时未能离开东大之先,有一最适当之人,即陈登恪兄(寅恪之弟),此人系散原诗人之公子,极有家学,于清史极有兴味,如到北京,尚可得乃兄寅恪之合作也。”(《罗家伦先生文存》第七卷第65-66页)
注:信中“(二)(三)两项的提议”指收集有关中国近代历史的图书资料:“二、不可够得而可照相或抄写的;(如伦敦、巴黎等大图书馆所藏之重要中国史料,如洪杨文件、景善日记等。中国方面材料,如清宫所藏秘密文件,亦当速抄速照,以免孤本丧失的危险。三、尚可得到的绝版西文书籍关于中国史料者”;(如当年耶稣会士论中国事的书信,讲鸦片战争的Nemsis等书,如不急买,将来更难买。)”
1926年11月16日
据《吴宓日记》,晚8-10时,吴宓访陈寅恪于其宅,“梅教务长来,向寅恪商请教授。校中必欲聘傅斯年等以授中国文史,而必不肯聘柳公。不得不为本校惜,且为世局哭也。寅恪谓《学衡》无影响于社会,理当停办云云。旋寅恪共梅至赵宅去。久候不归,宓怏怏而返。” (《吴宓日记》第三册页251)
注:
柳公:柳诒征(1880-1956)字翼谋,亦字希兆,号知非,晚年号劬堂。江苏省镇江丹徒人。学者,历史学家、古典文学家、图书馆学家、书法家。中国近现代史学先驱,中国文化学的奠基人,现代儒学宗师。
梅教务长:清华学校教务长梅贻琦,负责清华研究院事。赵宅:赵元任住宅。时陈寅恪与赵元任共用南院一号住所。
1926年11月19日
傅斯年致罗家伦:
“到清华本无不可,但也有下列数难,使这事不[亦]成问题:(一)我也不愿即去,因为我果去,恐也如元任的局面,半在大学,半在研究院,但我很想先自己整理一年再去,因彼处我畏王静庵君,梁非我所畏,陈我所敬亦非所畏。(二)此时已不成,因开学久,功课定。(三)不便去说。赵处我最不能说,因为本是他约我,我以北大故辞之,今我最无颜去说;陈处因他老本是不管闲事的,最不宜奉扰;金处本无妨说,但我也不能在此时心绪下说。有此三项,亦须放在计划之外。” (《五四飞鸿——罗家伦珍藏师友书简集》第261页)
注:信中,元任即赵元任,王静庵即王国维,梁即梁启超,陈即陈寅恪,金可能是金岳霖。
按:傅斯年说,“陈处因他老本是不管闲事的,最不宜奉扰”,从11月16日吴宓日记知,陈寅恪为介绍傅斯年到清华,颇为尽力,非傅斯年所臆想。
1927年9月
傅斯年致胡适:
“陈寅恪来信劝我们买商务的《经论藏》,因为这部已成孤本,参考上有用处。祈先生务必为中国留得此书。我们付钱,大家公用。我们决不自私。只盼望中国更留多一版本,以供后学者。陈又云,钢和泰将赴东京,希望我校寄彼千元,留其在京。但此恐非根本解决之策。何如使来广州,他可以带助手带学生。我们让他任意买书,薪水亦决不低,盼先生劝之。” (《傅斯年全集》第7卷页50)
注:时傅斯年任教广州中山大学。
1927年10月16日
傅斯年致胡适:
“藏经事无论如何乞留之,我们拿钱大家公用,决不自私,为中国留一版本亦幸事也。寅恪甚望,此望先生必助成之。”(《傅斯年全集》第7卷页68)
按:《傅斯年全集》将此信系于1928年,据前一封信和《顾颉刚年谱》认定此信写于1927年。
1928年5月5日
傅斯年致蔡元培杨杏佛,拟聘陈寅恪先生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
“蔡先生(孑民先生必加入以隆重此机关,并请无论如何必为研究所之所长)、胡适、陈垣、陈寅恪、赵元任、俞大维(大维所读近代外交史料及太平天国之外人记载,并世无双)、刘复、马衡、林语堂、朱希祖、容庚、许地山、李宗侗、徐炳昶、李济、袁复礼、罗家伦(斯年甚愿甚愿志希修近代史之计划,有心成之)、冯友兰、史禄国共十九人。” (《傅斯年全集》第7卷页60)
该信谈到研究梵文学条目下注明:“此事不发达,一切佛故及中国中世史均无从下手。去年钢和泰生活上无以自存于北京,寅恪写信来问中大(中山大学)有办法否?恰当中大停顿,钢去日本矣。但居日本非其所愿,已询寅恪问其尚愿在中国工作否?如不成,或可约柏林国家图书馆印度部主任Nobel君来。此举耗钱较多,又须在北京,已函寅恪详筹之。” (《傅斯年全集》第7卷页62)
1928年6月21日
陈寅恪致傅斯年、罗家伦:
前函略言欲于一年内校注《蒙古源流》事,兹再详陈之。《蒙古源流》著录于四库书目,然讹误极多,几不可读。王观堂先生临卒前犹勤校此书,然迄未能蒇事。近日既得蒙古文原本,而中国文本系自满文译出,又于景阳宫发见满文本,及蒙古文书社新印汉文本,宝瑞臣、王静安等校本,是治此书之一最好机会,故思以一年之期间为之。弟居清华两年之经验,则教书与著书,两者殊难并行,此间功课钟点虽少,然须与学生谈话及阅改文卷等,仍无十分余暇及精神看书及作文。至于所授之课,如自己十分有把握者,则重说一番,如演放留声机器,甚觉无兴趣。如新发现之材料,则尚多阙疑之处,对人高谈阔论,亦于心不安。且须片段预备功夫,无专治一事一气呵成之乐。况近日之为教授者,复多会议等杂务,尤为费时耗力,此种苦处,想公等必知之甚明,不待详陈也。欲救其弊,惟有一策,即仍领教授之俸一年,而此一年之间暂不教书及作他种杂务,虽形式同于乾馆(好笑),而实际则责成著成一书,庶几更有具体之绩效可稽。较之随例授课,为功为罪无从分别者,固胜一筹。而国家欲提倡学术,奖励著述,恐此法亦不可不一试行之。自顾虽非其人,敢援请自隗始之例,燕王却骏骨、宋贤乞祠禄之义,兼而有之。故不以为嫌,冒昧率陈,或与蔡先生一言如何?匆上,敬请
孟真、志希两兄道安
弟 寅恪顿首
六月二十一日
(《五四飞鸿——罗家伦珍藏师友书简集》第118-119页)
按:《罗家伦先生文存》和《五四飞鸿 》均将此信系于1929年,据信中“弟居清华两年之经验”等内容和所用信纸判断,此信写于1928年。
参见《关于五四飞鸿>的几条订正》
(http://epaper.gmw.cn/blqs/html/2011-04/07/nw.D110000blqs_20110407_9-01.htm?div=-1)
1928年7月
陈哲三著《陈寅恪先生轶事》(记蓝孟博语)中的一则故事,“北伐成功后,罗家伦接长清华,罗去看陈寅恪,我们也在座。罗送先生一书,是他编的《科学与玄学》,记张君劢、丁文江辩论的旧事,陈寅恪翻了翻说:志希(罗家伦的字),我送你一联如何?罗说:甚好,我即刻去买上好的宣纸来。陈先生说:不用了,你听着:不通家法科学玄学,语无伦次中文西文。罗大笑不止。陈先生又说,我再送你一个匾额:儒将风流。又说:‘你在北伐军中官拜少将,不是儒将吗?你讨了个漂亮的太太,正是风流。’”
按:蒋天枢著《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注此事发生于1930年。据罗家伦出书(1927年2月)和结婚(1927年11月)时间以及对话的口气判断,此事应该发生在罗家伦出任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校长之前。1928年7月15日,罗家伦到清华学校参加陈寅恪先生订婚宴,此事或发生于此日前后。参见:
(/alumni/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10057652&columnId=10006631)
1928年8月29日
傅斯年致蔡元培杨杏佛信拟聘先生为研究员,特约或兼任未定。(《傅斯年全集》第7卷页68)
1928年9月11日
傅斯年致蔡元培信谈到,近两日陈寅恪先生与胡适、傅斯年谈关于购买七千袋明清档案事。“昨日适之、寅恪两先生谈,坚谓此事如任其失落,实文化学术上之大损失,明史、清史恐因而搁笔,且亦国家甚不荣誉之事也。拟请先生设法,以大学院名义买下,送赠中央研究院,为一种之Donation, 然后由中央研究院责成历史语言研究所整理之。” (《傅斯年全集》第7卷页70)
1928年9月20日
傅斯年致陈寅恪:
寅恪先生惠鉴:
本院院长聘先生为本研究所研究员,恳请许诺,感荷无置!查历史的语言的材料聚集北平者至多,整理发明端赖博学如先生者,不维冒昧。敢烦先生常川住在北平,以便从事整理,闻先生于内阁大库中颇得重要史料,有意编辑,又得数种文书之蒙古史,无任感佩,颇思早观厥成,以树研究史学之表仪,至于推此项及其他。先生在北平工作之用费,如抄写之费及助员之费等,自当由本所担任。因出版本所任之也。又本研究所之研究生须分附研究院名下,以便指导其工作,或烦请先生担任此项研究生一人或三人,至感高谊。先生本是清华学校研究院教授,有常川住校,当由本院长函致清华学校校长,请其许可。先生改在北平,至少在北平住每周数日,以便从事上列工作。至于因此而先生在清华任务减少,当由本院退还清华先生在清华所另薪俸之一部,从先生在北平工作日起算。凡此种种,如荷同意请即示。复至感至感!专此
敬颂
著安 !
历史语言研究所秘书并代行所长职务 傅斯年 九月二十日
(《傅斯年全集》第7卷页71-72)
信上注:“所内通信约字第三号”。
1928年9月26日
陈寅恪致胡适:
适之先生:
匆匆离沪,不及诣谈为歉!前读大著,中多新发明,佩甚佩甚。惟鸠摩罗什卒年月似应据《广弘明集》僧肇什公诔文。因《开元释教录》什公传末所附诸问题,非得此不能解决。《高僧传》所载年月恐不可依据也。身边无大著,舟中无事,偶忆及之。今以求教,尚希指正为幸。敬叩
著安!
弟寅恪顿首廿六日青岛舟中
按:据陈福康先生考证:“信中所说的‘大著’,我认为指1928年6月上海新月书店出版的胡适《白话文学史》上册。该书中写到的鸠摩卒年,正是据《高僧传》,而陈寅恪认为不对。1928年夏,陈寅恪暑假从北平来上海探望父亲,并与唐晓莹结婚,后因开学在近,便只身返回清华大学。陈先生当时有《戊辰中秋夕渤海舟中作》一诗,可证正是乘舟北上。是年中秋为9月28日,是日船已在渤海,那么两天前(26日)船尚未绕过山东半岛,正在青岛海面,与信末‘廿六日青岛舟中’完全吻合。因此,此信实应作于1928年9月26日。”(《博览群书》2003年第6期,及http://www.hbep.com/applications/sysapp9/aboutInfo.php?id=680)
1928年10月6日
傅斯年致罗家伦、冯友兰、杨振声:
“现在寅恪、元任两兄,及李济之,我们的研究所均不免与之发生关系。这不是我们要与清华斗富,也不是要与清华决赛,虽不量力,亦不至此!亦不是要扯清华的台,有诸公在,义士如我何至如此!乃是思欲狼狈为善(狼狈分工合作本善),各得其所!
一、清华到底是个学校,此则是一纯粹研究机关。
二、清华到底在一处(北平),此则无所不在。
三、清华各种关系太多,此则究竟是个小小自己的园地。
所以在清华不便派人长期在外时,可由我们任之。我们有应请而请不起,而清华也要请的人时,则由清华请之。有可合作的事时,则合办之。诸如此类,研究的结果是公物,我们决不与任何机关争名。故我们感觉担负(独立)不起者,愿与诸兄商量而合办;清华有感觉不便者,我们成之,如此而已。……。
寅恪事前已与志希谈之,望志希开一个formula,□□!……”
(《傅斯年全集》第7卷页81-82)
按:《傅斯年全集》将此信系于1929年,根据信的内容,此信写于1928年。
1928年10月
陈寅恪先生致信傅斯年谈购买明清档案事。
孟真吾兄先生:
前寄一函由上海中央研究【院】转,内附日本杂志名单,并请历史语言研究所以公函致清华,即叙述所内通信约字第三号所言各节,想已收到,敬乞速办为感。
顷接李君宗侗来言,历史语言研究所房子以“御史衙门”(都察院?)为适当,弟即请其代索。购买档案事,则因有燕京大学竞争故,李木斋欲得三万元,玄伯意若以政府之力强迫收买,恐李木斋怀恨在心,暗中扣留或毁损,且须在国府通过一条议案,极麻烦费事。因大学院已批准二万元,再与李木斋磋商减价,大约二万余(数千)元即可买得。此二万元由大学院原案所批准款项内拨付,所余之数千元由历史语言研究所出;如一时财力不及,则与之磋商分期交付。弟以为此物如落入燕京之手,殊不佳妙。且闻有八千麻袋之多,将来整理明清史料必不可少之资料,尊意如何?若以玄伯所言为然,即请速复一函。李木斋住天津,弟未往见,因未得十分把握,亦不能太空洞与之谈,即谈亦无益也。近闻赵万里言,见敦煌卷子有抱朴子,并闻李木斋亦藏有敦煌卷子甚佳者,秘不示人。赵万里现编一目录,专搜求关于敦煌著述,如能成书,当可供参考。
弟家眷约一月后方可北来,似来后,即移居城中,现正看房子,惟极不宜得合适者。兄年内或明春能来此一游否?匆此敬请
著安
寅恪顿首(一九二八年)十月
(《陈寅恪集•书信集》第20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
1928年10月20日
陈寅恪致傅斯年。
孟真吾兄先生:
一、购档案等事已另函。
二、校《广韵》事已具一函交故宫博物委员会。据云北大在太高殿或可入校,惟至多限量能费钱若干?乞示知,如能入校,即可包与人校抄。
三、中代历问题,《支那学》第四卷第三卷新城新藏有一文,题曰《周初之年代》,乃献于王静安先生墓前者,弟已嘱人译迄,现在商务印书馆印刷,并附有讨论之文二篇。又新城别有一文论春秋的历时,登在狩野博士还历中,弟亦嘱人迻译。惟清华所购本寄商务书馆印刷(因表字太细,商务须得原书参考)。弟初读新城文时,以为此问题已解决,后来细阅,乃知仍有问题。目召诰若无伪字,即周初已有闰月,而新城之根据失矣。其余据Gppolzer表推算,皆弟久欲推算而未作者。至春秋时代年历问题,天南遯叟(王韬,奇人也)在英时已有推算,颇佳;新城则更进步矣。匆复敬请
著安
弟寅恪 (一九二八年)十月廿日
1928年12月27日
陈寅恪先生致蔡元培及杨杏佛先生信称:
“李君现已來京,经叔平先生与估议价,减至两万元,较李君前此所索价少数千元殊为可喜”
1928年12月
经北京大学教授马叔平介绍,历史语言研究所开始与李盛铎接洽购买大库档案,议定价为18000元。
《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十八年度报告》(1930年7月)引自《傅斯年全集》第6卷页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