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胡健主持昆山市宪法宣誓活动(受访者供图)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为法治中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也为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素材。
7月12日,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获奖名单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工委”)胡健榜上有名。据悉,他也是历届评选中第一位从立法工作部门脱颖而出者。颁奖仪式上,他代表获奖者作了发言:“衷心感谢中国法学会对青年法律工作者的精心培养和关心爱护!这既是对个人的鼓励鞭策,更是对立法队伍的充分肯定!”
一、校园的启蒙和培养
“个人的成长、奋斗可以与时代的进程合拍、同步,这是我们这代人宝贵的历史机遇。”胡健求学于沪港京三地,不同的城市特质和校园文化,无形之中也在影响青年法律人的职业选择和研究领域。
考入华政与法结缘
2000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立法法。这一年9月,胡健进入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的华东政法大学校园,从此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
写好论文是锻炼理性思维和文字能力的方式之一。从入校开始,胡健就深受罗培新、林彦、韩强、刘俊等学长的影响,将主要精力放在了阅读和研究上。从认真完成作业,到尝试写书评和论文,再到组织“河畔之声”系列学术讲座、编辑《青年法学》《华东法律评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刊物,他与法学研究结了缘。当时他对理论法学尤其是外国法制史兴趣浓厚,不仅报考了何勤华教授的研究生,本科毕业论文也选择了外法史方向。李秀清教授指导胡健写作的《衰亡还是重生——英国大法官的历史演进》,还被评为上海市优秀毕业论文,并发表在《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6期。胡健认为:“在华政的知识积累和文字锻炼,对我帮助很大。”“外法史学为我从事立法研究开拓了国际视野,培养了历史思维。”
华政是全国最早系统开设立法学课程、最早出版立法学专著、最早出版本科生立法学教材、最早培养立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的高校之一。孙潮、徐向华等教授1988年就创立了立法学研究机构,深入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实践。在这里,胡健接受了立法学启蒙,并最终选择到法工委工作。“一是孙潮、徐向华教授一直鼓励我以立法为业,寻找制度设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二是自己的思维方式和在校经历也比较适合立法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深入香港开阔眼界
参加工作四年后的2008年,经过选拔,胡健被公派到香港大学攻读普通法硕士学位。这个项目是1999年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女士发起的,主要目的是加深内地法律人对普通法系运作和香港法律制度的认识。
“一国两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胡健在港期间,香港回归祖国已经11年。观察香港、读懂香港,不仅是当前的现实需要,也是曾经的历史延续。胡健满心期待:“我是带着各种问题来到香港的。”最让胡健难忘的就是在香港立法会法律事务部、高等法院、律政司等机构实习。他提到:“在终审法院陈兆凯常任法官的悉心安排和精心指点下,我观摩了各种类型的庭审,了解普通法系不同审判程序的运作状况。还旁听了大量热点案件的审理,帮助我加深对香港法治运作的理解。”实习结束时,有人问胡健对什么印象最深刻,他的回答是:法官的尊荣和司法的权威。
京港相隔千里,回到北京,远眺港岛,观察的是香港的人与事,思考的却是脚下的路。那几年,胡健在《法治日报》“香江札记”专栏撰写了60余篇文章,每篇文章都努力把一件小事情放到历史大背景中去考量,力图理清立法、治理、廉政、司法、平权等制度变迁的脉络。这些文章收录在《常识的力量:香港法政观察》一书中。王振民教授为此书作序:“将这些文章结集出版,对于梳理香港法治经验、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增进内地与香港的理解和互信,很有意义。”
进入清华深造锤炼
作为1982年宪法的同龄人,2010年胡健有幸成为清华大学宪法学专业的博士生。宪法为胡健学习历史、研究法律、观察社会、分析问题特别是参与法治实践提供了基本的逻辑框架和特有的思维模式。胡健说:“跟随王振民老师学习宪法后,更加深刻地感受到,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长期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
胡健的博士论文以“地区平等问题研究——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视角”为选题,也是受王振民教授影响。“他带着我们研究落马洲河套地区开发、港珠澳大桥管理、‘一地两检’等,都是很前沿的实践问题。”
2011年下半年,胡健参加博士生服务团,在广西那坡县委组织部锻炼。他深入与越南接壤的乡镇调研,走访上百名乡、村基层干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和贴边村群众。他撰写的近两万字的《中越边境地区发展情况调查报告——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为例》,被清华大学评为优秀成果。胡健提到:“博士论文引用了不少这次实证考察的资料,这段经历让我明白必须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
他的博士论文出版后,获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一等奖。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胡玉鸿对此文高度肯定:“以往对平等的研究,往往关注的是‘人’,但本书跳脱了传统的研究范围,将研究触角伸向了在一元制结构下地区与地区的平等问题。这是立足于当代中国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以及在享有的法律地位上的不同而进行的理论创新,意义重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韩大元评价:“作者将地区平等命题引入到地区协调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以及大学招生名额分配中的地区偏好等现实问题,既有客观的学术评价,也有建设性的对策与建议,使本书提出的学术思考与观点贴近公民生活,凸显实践理性。”
健以其扎实的学术功底、理性的学术观察与务实的学术态度开展学术研究,体现出一个青年宪法学人的学术责任与追求。
二、立法机关的熏陶和锻炼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立法人员必须具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的能力。”
胡健所在的法工委,是重要的立法队伍。2004年,胡健有幸加入这支队伍,成为一名青年立法人。在这里,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经历多岗位历练,也亲历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诸多历史性时刻。
亲历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新时期立法工作的总目标。胡健参加了这项具有历史意义的工作。他先后参与研究法律体系的结构、层次、部门划分,宣布法律体系形成的条件和时机,下一步完善的总体思路及工作重点等若干重大问题,参与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案的研究修改,参加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参与起草有关中央文件、重要文稿和白皮书,将理论研究和实践运作有机结合,努力为法律体系的形成做好充分准备。2010年,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舞台上,中国矗立起一座丰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胡健说:“作为当代青年立法人,我们有幸见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历史性时刻,既倍感自豪,又深感责任重大。”
审议法律案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能,也为年轻人的成长提供了锻炼的平台。“我很荣幸11次参加大会法案组,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物权法、反分裂国家法、立法法修改决定、宪法修正案、民法典等重大立法项目做好服务保障,并多次获评大会青年服务标兵。”胡健介绍,无论是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还是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法工委都要做大量的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工作,同时还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凝炼法意、表述条文、形成文本,经统一审议后再依法提请代表大会或者常委会审议。胡健深感,法工委有浓厚的研究氛围,每起草修改一部法律案,都要形成少则几十篇多则上百篇的“简报”。“简报”不同于学术论文,也不同于普通公文,必须用最精炼的文字表达最深刻的法理、反映最重要的情况,是立法机关独特的工作方式和有效的锻炼平台,从一定意义上讲还是极其重要的记录立法原意的“史料”。胡健介绍,法工委还有非常民主、平等的工作氛围,讨论法律案鼓励大家畅所欲言,只要言之有理,年轻人的意见也会被立法吸收采纳。正因如此,王汉斌、顾昂然、杨景宇、胡康生、乔晓阳、李适时、李飞等老领导在不同时期,都形象地把立法工作形容为“三结合”,即立法工作者、实务工作者、理论工作者的有机结合;将法工委的一整套工作机制总结为“上山下乡、寻师访友、引经据典、切磋琢磨”。胡健感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每一部法律,都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通过法定程序形成的国家意志,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判决书、起诉书必须署上法官、检察官的名字,但法律文本唯一的作者只能是‘人民’。立法队伍是一个甘居幕后、默默无闻的苦力班子,法工委的每一位同志都为国家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助力立法制度的完善与实施
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我国现行立法法是2000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了部分修改。2015年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新增地方立法主体274个。这是我国立法体制的重大调整。根据部署,胡健协助有关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当时要求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设区的市的立法能力是需要判断并不断加强的。”胡健研究提出“既积极,又稳妥”,抓好“五个统筹建设”的工作建议,受到领导肯定,有力推进了这项工作。此后,胡健还根据部署,参与组织十余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培训地方立法工作者超3000人次,推动提升设区的市立法能力;加强对保护红色资源、促进文明行为、推进区域协同等立法调研,形成专题报告、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相关工作;参加宪法法律委牵头的设区的市立法专题调研,起草调研报告并印发全国人大常委会,为立法法修改提供了参考。
通过参与立法法修改和贯彻实施,胡健深化了对立法制度的理解和认识。“立法工作政治性、专业性、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对立法人的业务能力要求很高,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不断钻研和提升。”他多次参加重要会议的筹备和文稿起草,聚焦立法中的焦点难点,撰写多份重要报告,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参加“马工程”教材编写和10余项国家级课题,努力推动立法制度的发展完善和有效实施。多次与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蒙古、尼泊尔、巴西、阿根廷、纳米比亚等国议员、法官、学者开展交流,努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活泼的例子,全面介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扩大中国制度国际影响力。
讲好新时代民主法治故事
为增强立法工作透明度、更好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7月,法工委建立发言人机制并成立了发言人办公室。胡健作为首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全程参加相关工作。四年来,从紧扣常委会会议节奏定期召开记者会,到第一时间回应热点涉法问题;从做好普法宣传用心用情讲好立法故事,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围绕国家核心利益主动发声……法工委发言人机制不断丰富完善,凸显开拓进取、主动创新、应对挑战的责任担当。胡健介绍,发言人办公室已服务保障法工委发言人例行发布20多次,邀请500余名记者参加,向社会通报157件次常委会拟审议法律案情况和103件次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回应涉立法热点问题114个,推进立法公开和公众参与,取得良好效果。
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成立后的第一个春节,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大年三十我刚自驾回到老家,大年初一就在新闻中听到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疫情防控工作。请示有关领导后,我当天就动身返京。”胡健的很多同事也都放弃春节假期,提前返京,在各自岗位上应对疫情。2020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了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法工委针对社会关切,通过发言人机制就30多个法律问题7次向社会发声,有力引导各方面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疫情防控,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法工委发言人还及时阐明涉港立法、国家安全领域立法的基本原则和重大意义,总结外商投资法等法律实施效果,就境外对我涉法问题的抹黑歪曲予以回应反击,以正视听。对此,胡健表示:“围绕国家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敢于斗争、积极作为、主动发声,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法工委发言人机制的职责所在。”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法工委对外发声工作高度关注。“从幕后的立法工作者,到台上频频发声的发言人,一个更加开放和自信的法工委出现在我们面前。”有学者如是评价。胡健表示,法工委发言人机制既要做好立法信息公开,又要结合立法职能,宣传普及法律、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法律实施。四年来,法工委发言人在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全民守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年底,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今年3月,新修改的立法法增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将这一制度以法律条文形式固定下来,必将让立法的开放之门更加敞亮通透。
回顾近二十年的工作经历,胡健深感:“法工委提供了参与国家立法工作、服务民主法治建设的宝贵机遇,永远是我学习研究法律、不断践行法治的终身课堂和精神家园。”
三、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员和实践者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胡健深切感受:“无论开展立法研究还是参加法治实践,都要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用好用活其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
积极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胡健亲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孕育、形成、发展的全过程。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胡健清晰记得:“这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就法治发表重要讲话。根据部署,我有幸参与会议筹备和有关文稿起草,并在现场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对宪法实施、立法工作等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听完以后十分振奋!”
从2013年开始,胡健就积极主动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立法重要论述的梳理研究,先后撰写理论文章20余篇,并带头到部委、地方和高校宣讲。根据部署,又牵头汇编有关文献资料,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和《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编写工作。“特别是在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三个重大历史节点,我们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宣传融入其中。”胡健参与策划并推动出版《我国改革开放40年立法成就概述》《大智立法:新中国成立70年立法历程》《经国之本: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百年探索》,全面展示不同历史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历史性成就,宣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努力构筑我国制度建设的话语体系。同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专家学者,将有关书籍纳入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或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推动海外出版,扩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制度的影响力、感召力。
有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实践
2021年7月,根据组织安排,胡健到江苏省昆山市挂职,任市委常委、副市长。这次挂职对于他来说是一次非常难得的经历,是将法律条文转化为法治实践的过程,更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基层法治建设的过程。
昆山是江苏改革开放的缩影、全国县域发展的典型。2009年4月,习近平同志在江苏考察时指出:“像昆山这样的地方,包括苏州,现代化应该是一个可以去勾画的目标。”为中国式现代化包括民主法治建设探索路径,是昆山的使命和责任。
2020年7月,法工委确定昆山为江苏省唯一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挂职期间,胡健协助有关领导,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牵头起草市委文件、完善工作体系、配强工作队伍、建立宣教基地、出版实例选编,推动联系点成为国家立法工作联系群众的“连心之桥”、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法治建设的“聚力之桥”。一年多里,他组织参与噪声污染防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十多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上报意见560条,被立法采纳近百条。他更加深刻认识到,群众有智慧、基层有办法、高手在民间,立法过程越能听民意、接地气,立法质量就越高,制定出来的法律在实践中越能行得通、用得好、有实效。
县域治理特别是县域法治建设关系政权稳固、政局安定、政治安宁。县级国家机关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是实施国家法律法规的“最后一公里”。大量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集中在县域或始于县域,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法治中国能否建成,很大程度要看县域法治建设成效。挂职期间,胡健始终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专业所长,力争为法治昆山建设多做打基础、建机制、利长远的工作。他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参与起草法治昆山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等文件,创新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三个三”工作法,即通过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人群“三个关键”,抓实法律服务队伍、各类普法阵地、新媒体宣传“三个载体”,用好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法治督察计划、年终绩效考核“三个抓手”,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领域、全覆盖培训轮训,努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转化为可操作、方向明的基层实践指引。他牵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担任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和专班主任,提出行政争议化解“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处”思路,推动成立全国首家实体化运作的县级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受到司法部肯定、江苏省政府表彰。牵头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形成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完善权力清单,理顺上下左右关系,率先建立基层综合执法赋权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监管权处罚权有序衔接,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得到江苏省政府肯定。他还推动首创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制定出台全国首个加强区镇执法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在全国县级市中率先建成上下联动、覆盖全市的市镇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相关经验做法获司法部肯定推广。他担任昆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委员,牵头建立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带头参加庭审并发表答辩意见,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他担任昆山市“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带头参加法治宣讲,牵头改造提升宪法广场、建设民法典公园,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全民守法。经过与全市干部群众一年多的共同努力,昆山多项法治建设指标名列全省前茅、全国前列,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降至1.69%,人民群众法治满意度由91.8%提升至92.35%。昆山先后获得“平安中国示范县”“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江苏法治政府示范地区等荣誉。
2022年3月底,昆山遭遇新冠肺炎疫情侵袭。4月1日,昆山市委市政府果断决定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胡健担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体系综合协调组组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助主要领导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他组织起草《昆山市疫情防控法治工具包》,梳理公民的权利义务和部门的职责责任,依法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指引;签批办理各类文件800余件,协调督办各类事项200余项,组织起草通告50余篇、指令100余件,只要涉及公民、法人的权利义务,都严格开展法制审核,力争做到程序正当、手段合法、措施适度。他会同有关方面,牵头建立法治助企纾困解难沟通联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为企业在劳动用工、合同履行、金融财税、公证服务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参与各类涉疫矛盾纠纷调解,帮助企业减少经济损失近亿元,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达产满产。疫情平稳后,他组织力量依法对指挥部发布的553件疫情防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废止一批不再实施文件、归并一批重复性文件、完善一批继续实施的文件,为依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规范依据和制度保障。通过一年多基层锻炼,胡健认识到,虽然法治不像经济工作,可以用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实际使用外资、进出口总额等具体指标来展现功效,但法治作为公共产品,就像水和空气,不可或缺。胡健说:“我十分珍惜在昆山这片热土上学习锻炼的宝贵机会,也会永远以敢闯敢试、唯实唯干、奋斗奋进、创新创优的新时代昆山之路精神激励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当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采访最后,胡健感言:“作为新时代十年法治中国建设特别是立法工作的亲历者、参与者和见证者,我将以此次获奖为新的起点,与专家学者和各位同事一起,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新时代新征程的立法实践,聚焦立法焦点难点问题,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重要论述的研究,总结提炼其中的原创性贡献和实践意义,推动建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立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提供更加扎实有力的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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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是我国法学领域的重要奖励项目。自1995年启动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十届,评选产生了99位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这些获奖者,有的走上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重要岗位,有的成为法学教育科研领域的著名学者、学科带头人、领军人物,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学专家,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3年第3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