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葆耕
徐葆耕,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曾任该院副院长、中文系主任、传播系代主任和教育部中文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著述有《西方文学:心灵的历史》、《西方文学十五讲》等,八十年代创作电影剧本《邻居》,获金鸡奖和文化部优秀影片奖,入选中国电影百年百部佳片。
抗日战争期间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生活降到了接近贫困线的程度;特别是闻一多先生一个人养活一个八口之家,更是到了上顿不接下顿的窘境。这时,有一个好心的商人,由于素来敬仰闻先生的学问和为人,便向闻先生提出:“你在我的生意里认一个干股,不用出钱,年末,我给你分红。”闻先生当即拒绝:“我怎么能干这种事?!”商人进一步提出:“那么,我负责包养你的一个儿子。你的大儿子从现在到大学毕业,他的生活费我全包了。”闻先生想了一想,他明白这个商人完全是出于好意;但是,闻先生依然拒绝了,并说,抚养孩子是我的责任,不能推给你。于是,就有了以后闻先生课余镌刻图章以谋生计的事。我想,商人是出于一片好心,而且没有提出任何先决条件,似乎同意也未尝不可。闻先生在这个问题上是否过于拘执?后来想,不对。古语云,君子慎乎德,“有道取财道高远,无道取财被财陷。”也就是俗语所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商人出于慈善之心的捐助,一般贫困人家可以接受,而知识分子则不可。原因是,知识分子拥有为社会伸张正义的责任和话语权。一旦陷入金钱的缧绁之中,就会导致“失语”。
由此,我想起了前些天参加的一个高层学术会议,到会专家来自美国、上海、北京,会议住所阔绰,招待豪华。我问,谁出钱?答曰,某大保险公司。该会议是响应该市委的一个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由一家大报刊和两家声誉很好的学术性杂志联合召开。三家主办单位,不仅不需要掏钱,而且还分别可以获得一笔不菲的资助。这个会议,有关市委主管部门满意、几家杂志满意、来开会的学者满意,可以说,是一次很完美的运作。至于保险公司何以愿意“出血”,知情者说:“花钱买个平安。”
保险公司何以要“花钱买平安”?也是在网上偶然发现:据零点公司调查,当代中国社会诚信度最低的三个行业之一是“保险业推销员”。在有的城市更有“一人卖保险,全家不要脸。”之说,可见社会上对保险业不满的强度。就在笔者所在单位,就有人买了保险,发生了问题需要保险公司赔偿时,求告无门。于是我忽然懂得了:“花钱买个平安”之意。——由于保险公司出巨资支持了该市委某主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由于大报和杂志接受了它的“资助”,如果有被保险公司坑害了的小老百姓出面告状,他们还会毫无挂碍地为民请命吗?他们还会无私地揭露保险业的重重黑幕吗?该保险公司在这个两年间净赚两三个亿,出几十万支持一个会议,如九牛之一毛,这岂不是很“完美”的一个“运作”吗?然而,在这个很“完美”的运作之中,有一个吃亏的,这就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他们在买保险上吃了亏,受了骗,求告无门,却还不知道这些本该“铁肩担道义”的媒体和知识分子何以都变成了哑巴?
文化媒体和知识分子在金钱的控制下“失语”尚不是最严重的。也是不久之前,某大城市发生一起震动全国的事:据说是台湾巨富的某企业家开了一家大工厂,某报一位血气方刚的记者吃惊地发现,该工厂的女工不仅经常超时工作,而且50%以上女工常常带病加班。于是,他根据录音采访的资料写了一篇长篇报道予以揭露。应该说,这位记者做了一件本职应该做的事。该工厂的老板,即“台湾巨富”大为震怒,一张状纸将这位记者告到该市人民检察院,索赔几百万。
令我们大为吃惊的是,市检察院行动之迅疾:在未经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冻结了该记者的全部财产,包括记者的私车和银行的存款。许多法学专家站出来说,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但检察院却称他们是依法办事。被剥夺得一干二净的记者得到了同行和社会的广泛支持,表示要在法庭上战斗到底。就在一场涉及公平与正义的斗争拉开序幕之际,忽然风平浪静了。据闻,“当事人双方已经和解”,记者及工厂头面人物都说“表示满意。”我不禁疑惑:记者所披露事情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是真的,记者对于这种无是非的和解就不应该表示满意;反之,如果记者写的是假的,那么名誉受到损害老板就不该表示满意。是谁有这么大的权力把这件事如此糊里糊涂地就“摆平”了,并让双方都“满意”了呢?一定是对当事双方都具有权威性的人或“部门”。那么,这个人或部门又是何方神圣呢?
有人告诉我说,因为这位“台湾巨富”的“政治表现不错”、“经常给大陆的大学捐款”,因此,“要保护他的声誉”。他惠及的一些大学和大学生自然都很谨慎地缄口无言。媒体上,一场沸沸扬扬的争论也就突然被“消音”。有人告诉我,许多台商在大陆开的工厂,往往对工人的盘剥更甚,因为他们“熟悉”自己的同胞,也知道大陆的一些知识分子和媒体,知道只要有钱,让他们闭嘴是很容易的。在我工作的单位附近,有好几家工厂。每逢休息日,会看到三五成群的女工,她们中不少还未满18岁。我望着这些带着孩子气的女工和她们那满足的笑容,忽然想起了向记者反映情况的那些女工,她们现在怎么样了?我的心里感到一阵酸楚。我得不到这方面的消息,因为她们是被剥夺了话语权的一群。那位记者呢?他还会血气方刚地再为无助者去维权吗?他所在的媒体还肯让他再去“捅娄子”吗?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应该如何对待商人们的“捐助”?
前一段,参加了一个纪念闻一多先生逝世六十周年的活动,有幸得到一份闻先生镌刻的部分图章的复印本。据说,闻先生刻的图章大约有1000多枚,大部分流落在民间。数量如此之大,可见先生当时为了维持八口之家的生活是何等辛劳。闻先生如果接受了商人的捐助,是不需要如此的,但闻一多也就不复再是闻一多。闻先生在商人面前表现出来的高洁、独立和自尊,同他在反动派枪弹面前表现出来的无畏,同样伟大,同样高不可及。
(2006年12月写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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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一多
闻一多(1899~1946),现代诗人、学者、民主战士。名亦多,后改名多,又改名一多。1899年11月24日生于湖北省浠水县巴河镇。1912年冬考取北京清华学校,曾任《清华周报》编辑、《清华学报》学生部编辑,发表旧体诗文多篇,课余组织校内学生艺术团体“游艺社”(后改组为“新剧社”)、“美术社”等,参加演剧与研究美术。1920年4月,发表第一篇白话文《旅客式的学生》,发出激烈的改造学校、改造社会的呼声。同年7月,发表了他的第一首新诗《西岸》。1921年11月,清华文学社成立,闻一多为其重要成员。同年12月,在清华文学社作《诗的格律研究》的报告,次年3月,写成《律诗底研究》,开始进行系统的新诗格律化的理论研究。 1922年7月赴美留学。
1923年9月印行第一本新诗集《红烛》后,开始致力于新诗创作。1925年自美回国,在北京艺术专科学校任教,1926年成为徐志摩主编的《晨报副刊·诗镌》的主要撰稿人,发表了著名论文《诗的格律》,提出新诗要具有“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开创了格律体的新诗流派,影响了不少后起诗人。1928年1月,第二本诗集《死水》出版,收集了他1925年以来的诗作28首,这是他的代表作。1928年3月在《新月》杂志列名编辑,在该刊上发表少量译著。秋后,任国立武汉大学文学院院长兼中文系主任,从此致力于中国古代文学的学术研究。1930年秋后转任青岛大学文学院长兼国文系主任。1932年8月定居北平,任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
抗日战争爆发后,到由北大、清华、南开三校组成的长沙临时大学任教。1938年到昆明西南联合大学任教授。他广泛地研究了中国的文化遗产,以文学为中心,旁涉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形成一个完整的中国文学史和文化史的研究体系,著有《神话与诗》《唐诗杂论》《古典新义》等专著。1942年3月出版10年研究结晶《楚辞校补》,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赞誉。
1943年后,由于痛恨国民党政府的反动和腐败,思想发生根本转变,积极参加反对独裁、争取民主的斗争。1944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抗战胜利后出任民盟中央执行委员、云南总支部宣传委员兼《民主周刊》社社长,经常参加进步的集会和游行。1946年7月11日,民盟负责人之一李公朴惨遭国民党特务暗杀。7月15日他在云南大学举行的李公朴追悼大会上发表了著名的《最后一次的讲演》,愤怒斥责国民党反动派,当晚被国民党特务暗杀。
(《清华人》2007-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