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清华于我,不仅是一座具有九十几年历史的最高学府,更是家,是归宿。对于清华园,我习惯用一个“回”字。每次和某人出门,我都会说:“先回清华还是北大?”
记得helen同学对隔壁学校有着朴素的阶级“仇恨”,没事就要挤兑一下,但我对它却是一见钟情再见倾情。第一次去清华,是刚到北京的某个黄昏。在路人热心的指点下,瞻仰到了传说中的主楼,后来才知道,原来那天我找到的巍峨主楼其实是照澜院的双子塔。我说呢,仿照莫斯科大学建造而成的主楼不能是那个普通居民楼模样嘛。小小的误会并没有削弱清华给我的震撼。树木夹道走不到尽头的东西主干道和南北主干道上那些神色严肃来去匆匆的清华男生,使我刹那间就爱上了这个陌生的学校。那种初恋般的甜蜜感觉,我对北大都不曾有过。
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都made in Tsinghua,于是和清华结下不解之缘。清华的几乎每一个角落,我都曾经驻足;清华的几乎每个食堂,都曾是我抱怨的对象;清华的每一个教学楼,都是我战斗过的地方;几乎每一天,我不是在北大,就是在清华,再不就是在去清华的路上。
细节印象从来都比宏大叙事更能打动我。那些琐琐碎碎的清华园生活细节,让我每一次想起时,既是甜蜜又是忧伤。坐在主楼前高高的阶梯上等他从实验室出来,一起看深夜的天空;穿着刷鞋从主楼旁陡陡的坡道冲下来,摔得哭都哭不出;从东操到新刷场到紫荆,见证了清华刷刷运动的变迁;在西操跑步,在北操打篮球,在综体玩羽毛球;在游泳馆教某人游泳,他一直钳住我:“lp,我害怕!”后来却也游得比我好了;不舍其远地跑去关照小桥师父的生意;和代理们约好在校内交易;和某人接连几天到桃李园去吃扁肉,吃到吐为止;在紫荆园地下吃PIZZA;在宿舍里等丽华,等了一个多小时没来;去23#的垃圾窝找他,在紫荆11#打火锅,在7#水房洗水果、晾衣服、大声叫“宝猪开门”惹得他脸色大变;和某人闹矛盾后喝醉酒嚷嚷“要走直线,不然会被警察叔叔罚款!”;从伪站到新水,从潜水到灌水,从怯生生到浑不吝……
最喜欢老馆高高的屋顶,恍惚间会觉得那是旧俄豪华的宫廷舞厅,初涉社交的年轻女子脸上微微带笑,醉倒了英俊帅气身姿挺拔的军官。(《安娜·卡列尼娜》的毒,一辈子都解不了吧……)我就不能在三教自习,几乎每一次去那里都以梦周公收场,大概是那里的气氛特别适合睡觉?六教一楼的地面特别适合玩花样滑冰,在那里练习一字步效果奇佳。
生活在清华园,有爱人相伴,那简直是神仙过的日子。让他骑着破车带我在校园里溜达,大声指挥他:“左转!猪啊你!左右都不分!”聊所里的事情、BBS上的八卦,第1001次拷问他:“你为什么喜欢我?”一起去老馆上自习,拽着他给我讲数学题,累了拉他去打水,困了趴在他身上睡觉;和他一起去十四吃炒菜,禁止他买可乐:“会杀精的”,他never share food,每次都嚷嚷“要吃自己买,不要抢我的!”;一起逛超市,比较各种包装的性价比;好为人师的他给我扫计算机的盲,从原理讲起,听得我哈欠连连,恨得他牙根痒痒;一起在水木上灌水,在他的版面上拆他的台,没事就互相骚扰一下:“mpg”(mmpig的简称)、“ggpig”;阳光灿烂的下午,在他床上睡觉,他给我盖被子,放我喜欢听的歌;一起看综艺节目,没心没肺地笑得东倒西歪;他看到PKU的负面新闻就迫不及待地转给我看,后来发现实在太多,转不过来,才算作罢;在清华西门、东门、南门和新林院租过房子,新林院的胖房东养了两只很凶的猫,那时候物质上确实很艰苦,但当时浑然不觉,每天晚上自习回来各自抱着半个西瓜啃、一起玩个打野鸡,就觉得很满足……这些幸福时光,这种爱的力量,让我在任何时候都不想放弃他,不想放弃自己。
我们是彼此成长岁月里最重要的人,见证了彼此的脆弱和一点一滴的进步,给了彼此最多的支持和鼓励。考研时,是他一直帮我找资料,在我烦躁失意时温柔地拥抱我;写论文时,是他陪我熬夜到三点,早上六点醒来帮我排版;是他辛苦做兼职挣钱给我花,从来没有让我比周围的人过得苦;是他在有东西要翻译要写的时候找我帮忙,让我体会到被需要的快乐。
有句话大意是说,年轻的男孩子要感谢和他一起走过青春岁月的女孩子,因为20多岁是女孩子最美好的时光,而那个年龄的男孩子,正是幼稚彷徨要什么没什么的阶段。可是我不这么想。感恩应该是双方面的,男孩子的青涩岁月,同样值得珍惜。
其实,这些事情,和清华园并没有太直接的关系,可是因为都发生在那个园子,于是它也就随之变得更加可爱更加值得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