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学校1926大事记
4月15日 教职员大会通过《清华学校组织大纲》。大纲规定:“本校学程以学系为单位 ”,“大学部本科修业期至少四年 ,学生毕业后给予学士学位”。还规定依据教授治校的原则,设置教授会和评议会。
4月26日 校评议会举行第一次会议,议决:设立17个学系。
4月29日 教授会选举产生各系主任。
6月23日 校评议会上教务长梅贻琦报告:研究院毕业成绩分甲、乙、丙三等,给予奖学金者16人。
6月 丙寅级(1926级)毕业班赠母校“人文日新”匾额,在大礼堂悬挂。
9月 本校招收一年级新生123人,转学生14人,合计137人;研究院招收24人。
1926级校友在工字厅前合影纪念毕业60周年(1986)
1926年,美国斯坦福大学清华同学合影。
清华学校校徽(1926)
注:资料选自《清华大学一百年》,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